新冠病毒感染进一步降至丙类传染病?中疾控:尚需一定时间观察研究
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电 中国是否有可能再进一步将新冠病毒感染降至丙类传染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中心主任李群对此表示,目前尚需一定时间去观察研究,积累更多科学数据进行评估。
中国官方26日发布决定,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将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邀请权威专家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李群表示,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传染病后,疾病监测、报告和对外发布等工作,也要做出三方面的调整。
一是调整公布内容。保留确诊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不再公布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
二是调整公布频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最终调整为每月一次。
三是调整监测内容。将前期以每一个病例为重点的监测,调整为以疫情趋势、重点人群为重点的监测,在继续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基础上,开展医疗机构和社区人群哨点监测等多种形式的监测,加强病毒变异监测,相关监测结果将在中国疾控中心网站上公布。
谈及是否有可能再进一步将新冠病毒感染降至丙类传染病,李群介绍说,根据传染病传播方式、传播速度、流行强度以及对人体健康、对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中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将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丙类传染病通常是一些常见、多发的传染病,像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手足口病等共11种。对这类传染病防控重点是关注其流行趋势,控制暴发流行。
“是否进一步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丙类传染病,取决于它的危害程度,需要持续监测疾病发病情况和病毒变异情况,有了充分依据后,经过科学评估,再考虑是否从乙类调整至丙类。”李群说。
这位专家表示,一般来说,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病毒毒株较为稳定,毒力致病力最好能进一步降低;二是对疾病的认识更加全面、系统,预防和治疗手段更加成熟;三是民众对疾病风险有更为充分的认知,个人防护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尚需一定时间去观察研究,积累更多科学数据进行评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