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最新疫情最新消息鞍山新增病例(鞍山新增病例行动轨迹)

2022-11-06 13:59:51 0

辽宁最新疫情最新消息鞍山新增病例(鞍山新增病例行动轨迹)

2020年2月23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5例治愈出院病例,其中沈阳市2例、铁岭市1例、盘锦市2例。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1例,治愈出院73例,死亡1例。

现有47名确诊患者在院治疗,其中有45名在沈阳、大连、锦州三个省集中救治中心治疗(沈阳中心25人、大连中心11人、锦州中心9人),其余2人分别在朝阳市、葫芦岛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47名在治患者中,重型病例2例,危重型病例1例。

全省121例确诊病例中,沈阳市28例、大连市19例、鞍山市4例、本溪市3例、丹东市7例、锦州市12例、营口市1例、阜新市8例、辽阳市3例、铁岭市7例、朝阳市6例、盘锦市11例、葫芦岛市12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71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634人,现有8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鞍山发布通知

保障公路路网畅通 有序恢复客运

日前,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交通畅通的通知》,就有关事宜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如下:

一、保障公路路网畅通

1.全地区高速公路出入口要全面开通,对疫情高风险地区入鞍客车及人员要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

2.取消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检疫查验站(测温卡点),确需设置的,需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

3.县、乡、村级公路检疫查验站(测温卡点)要全部取消,不准硬隔离、不准挖断公路,不准阻碍车辆通行。

4.取消公路检疫查验站(测温卡点)后,工作人员要立即撤离,所有路障、指示牌要全部撤销,要关闭用电、用气设备,值班用房清扫干净后要立即封锁。

二、强化货物运输服务

5.货运车辆要全面恢复正常运输。要严格落实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防疫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外省入鞍货车驾驶员由货物接收单位负责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

三、有序恢复客运

6.除途经地或终到地为疫情高风险地区外,其他省际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运营要有序恢复,并按核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

7.市际、县际、县内的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运营要全面恢复,经过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市际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应按核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通勤车除外)。

8.要全面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运营,可采取灵活发车、开行区间车、大站快车等多种形式,降低车辆满载率;要加强保障交通枢纽、城市中心城区、主要生产生活区的城市交通服务。

四、做好农民工返程运输保障

9.要做好农民工返城复工运输保障,按照“一车一方案”的原则,开展“点对点”直达运输,各地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确保输出输入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

五、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10.随着城市公交和城际客运的开通,交通运输安全运行管理和疫情防控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运行和疫情防控落实到位,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防止一收即紧即死,一放即松即乱,不搞一刀切;要稳妥过渡,确保交通运输安全运行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依法防控、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的原则,切实加强相关措施和工作衔接,确保交通运输秩序恢复到位;同时,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交通运输秩序恢复后,安全管理到位、疫情防控到位。

本通知自2020年2月23日8时起实施。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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