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积压三十年的“特大案”平反后的“讨赔”历程

2022-10-28 16:29:24 0

河北积压三十年的“特大案”平反后的“讨赔”历程

  眼看旧的一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很快到来;这对于在“伸冤”的路上已经“熬”过29个年头的陈凤云来说,她的心情十分地沉重,提起她的“伤心事”,心情一下子就低落到了极点,眼泪也不由自主往下直流……她好不容易平静后,含着悲X的眼泪向记者哭诉:民告官,真是难于上青天!

  近两年来,记者对河北衡水华侨陈奇、陈焕珠,以及王保存、陈凤云、潘国贤等人蒙X29年一案进行多次曝光后,引起了不少网友共鸣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河北省、衡水市X、检、X、甚至市级相关部门、街道办、社区等单位均打来电话要求删帖……

随后,河北省高院派来两位法官、两名书记员,与王保存、陈凤云座谈了两天。一是试探当事人到底要多少“国家XX”;二是由高院、中院和当事人协商解决;三是回到高院向领导汇报后答复。



上图:20004月,《法制与新闻》封面第二条刊登了《河北新千年头号监XX

  202110月,河北省高XX再审裁决:一、判决王保存无罪,赔偿王保存七年牢狱之XX受的各种损失145万元(已经签字兑现)。二、陈凤云为案外人,追还“大观园”酒楼及超市的全部财产损失60万元,衡水中X在陈凤云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将赔X60万元转给陈凤云了事。

  然而,陈凤云的另一笔赔X款:衡水市桃城XX局违法查抄酒楼和超市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赔偿89万余元,遭到桃城公X分局的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面对公X系统却执行不了!陈凤云说:我已经向衡水中院赔X委员会提出了“强X执行”申请,但衡水中院赔X委会不执行。其理由竟然是“老子无法执行儿子”,两家执X单位相互推诿、扯皮、忽悠受害人,把我当成“皮球”踢过去又踢回来,法院让我去公X闹,X安又叫我到X院去闹,已经拖了将近一年,仍然没有结果。

  近日,陈凤云从辽宁丹东赶到衡水,多次请求与桃城X安局办案人马洪超见面,都被拒之门外,电话咨询“X偿申请”材料所提交的单位,也拒绝回答。陈凤云到市政府、市X政局、市信X局,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接到X安提交的“X偿申请”材料。

万般无奈之下,陈凤云只得电话告知公X局长:如果你们对我的事仍然采取敷衍、搪塞的态度,那么,我就请记者将你们这些忽悠受害人的行为公之于众,局X才终于答应我与办案人员见面详谈赔X申请一事。

10月15日,桃城X安分局刘副X长接待了陈凤云,陈说:我的“赔X申请”材料提交了没有?具体是什么时候提交的?提交到哪个部门?然而,刘说:我才新上任半年多,对你的情况不清楚,并拒绝答复其他任何问题。很明显,这是故意为之,如果对我的事不了解,局X会派他来接待我吗?陪同刘X长接待的马X超说:你先回去吧,在这里呆着也没有用,资料早送到市局了,为什么没有消息,我们也不知道,一旦有消息我们会通知律师的。

随后,我们再次去市信访局等单位走访,市公X局答复:你去找法院,法X完全有权力X制执行!法X接待人却说:我们已经向上级反映了你的情况,等等吧……陈凤云说:我这案子已经等了30年,我是30多岁就开始维X,现在都快70岁了,还有一个30年吗?

上图:公安部刊物刊登了本案


  【事故回放】华侨回乡建“大观园”引来“牢XX

  1993年,72岁的南韩华侨陈奇应河北省衡水市X府之邀,投资百万元建“大观园”酒楼和超市,无端惹怒政XX记刘X宣,而萧蔷祸起,家X人亡!

  199397日晚22时,经营状况红火的“大观园”酒楼、超市,因遭到市商业X局长刘秉X、食品公司经理张X勋的诬告陷害,在刘X宣的指使下,全部商品和财产被当地公X部门洗劫一空。经理陈凤云(陈奇的小女儿)、出纳陈焕珠(陈奇的弟弟,华侨)、王保存(陈奇的表弟)、潘国贤(陈奇的朋友)四人被抓捕,均经历了拘留、判刑。

  在被X押和服刑期间,他们受尽了X无人道的非人的强行逼供的X刑、折XX残。其中潘国贤在牢X里被迫X至死!陈焕珠、陈奇夫妇在事情发生后的一年多的时间里,相继气X在“上访、维权”的路上!幸运活下来的王保存(被害X残)和陈凤云叔侄两个人,躲过多次追杀,捧着四颗X血“XX”,一直走在伸X维权的路上。

在许X跃任河北省XX记兼政XX记,刘X宣在省X法委任常务副X记期间,压案、拖案长达二十多年!刘X宣作为一个司X界的高级官员,深知自己在衡水期间一手遮天“制造”的这起X案,一旦翻案会给自己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和责任。于是,找到许永X这个“保护伞”,在中央各大部门和省人大多次下文责令省高院纠正X案,追究其责任的批文下,欺上X下、颠X事实真相,利用手中的公X力,一直压制此案到他退休之后。

陈凤云介绍说:此案曾被全国人大、河北省人大定为2000年河北省人大“头号X督要X”。并组成五人专家小组,来衡水调查、阅卷、审核、取证、最后认定为错案,并下达《冀人常内司监字(2000)第001号》文件,责令省高X、高X依照河北省“两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此X予以纠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但是,由于衡水公、X、法联手隐瞒事实真相,颠X黑白,搞X汇报,欺X上级领导。致使“头号监X要X”的纠正,“半路”夭折,半生的苦苦申诉,在艰难的维X路上“挣X”,四千多次上X申诉,竟然未能唤醒河北省有良知的官员。

陈凤云说:此X涉X四人,法院却同案不同判,主犯潘国X在狱中X死后,有罪还是无罪?《判决书》一字不提。我二叔陈X珠也被拘X一个多月,后来在维权之路上去世,《判决书》也一字不提。既然此案从“诈骗案”改为“经济纠纷”,潘国贤、陈焕珠是不是也应该平反X雪、赔礼X歉、恢X名誉?我在高院四名X官面前提出质疑,X官说:大姐呀,你不要追究此事了,你如果追究,我们的“饭碗”就丢了,还会坐牢的,你就放过我们吧,我们好不容易干到现在。刘庭长也说:大姐,我给你作揖了,今后赔偿的时候,我给他们两人加上去,如果我不照办,就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轰!(可后来不但没有给潘国贤、陈焕珠平反,更没有X偿)。刘士文庭长随后还给王保存打电话说:你不要提潘国贤、陈焕珠的事了,你再提这事我就有麻烦了,我们无X无仇,你和陈凤云的X偿问题,我一定尽力给你办好!

上图:《法制新闻》刊登的题为《河北新千年头号监督要案》


X案昭X】“国XX偿”问题上处处“设卡刁难”

陈凤云对记者说:X案平反后,河北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上写的明明白白,撤消原一审二审刑事判决书,宣布王保存无罪,返还陈凤云全部财产,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时至今日,没有任何一个机关单位向我说过什么"道歉″。不但没有半点的悔意,反而一错再错,此X至今己经二十九年过去了,当年那些办X人员,有的去世了,有的退休了,有的因此而立功受奖高升了,那些活着的制造这起X案的刽子手们仍然逍X法外。我已经依法向X偿义务X关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XX偿”。而衡水市中X处处设阻,设卡,百般刁难,不按司X程序办案,继续知X犯法。在不与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见面协商的情况下,强行判决,而且判决书上也没有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等合议庭人员署名,这样的操作是否正常?这其中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内幕”?

针对此事,陈凤云找到河北省人大,人X领导看了《判决书》,也认为有问题,并向高X出具了文件,内容是你们的《判决》为什么不公开,不透明,你们这个《判决书》是有污点、有瑕疵的,希望你们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给我们一个《回执》。

陈凤云满含泪水地告诉记者说:高院、中院完全就是X法裁决!大观园酒楼的财产共计是630余项,公X抄家后将所有物品直接送给食品公司经理张X勋,四天清点造表只有400多项,交给检X院时仅剩下285项,这一系列的行为均没有物品保管人的签字,张书X委托表弟王X华评估定价30余万元;中院却将28年前不真实的定价,与现在同等的币值来X偿,实在是荒唐透顶!而且,对丢失的物品,中院一概不管,还叫我们去找XX局和检X院赔偿。现在,衡水X、检、X三家你推我,我推你,相互扯皮……衡水中X办案法官孙晓燕答复说:谁打的去找谁,谁抢的谁负责,意思是X安抢的东西找公X,X院不予受理。

  由于衡水X、检、X之间的相互扯皮,推卸责任的矛盾所在,再次给陈凤云制造了极大的障碍和麻烦,因当年查抄的酒楼,以及超市商品等财产,没有法律手续,更没有清单记录登记、评估,大部分商品被查抄人私吞,部分商品被丢失、烂掉……河北X院办X法官刘晨光,开始赌咒发誓地答应全部财产一起给予解决,后来与中X合谋X行判决,在原判的基础上加了一点钱,增加到60万元而草草了事。

  陈凤云认为:本来X偿义务单位是衡水中X,他们却人为的分开赔偿,将另一笔赔偿款:衡水市桃城公X分局违法查抄酒楼和超市给陈凤云造成损失,赔X89万余元,已经拖了将近一年时间,仍然没有兑现。法X的判决,面对X安系统却执行不了,让受害人如何接受?

陈凤云气愤地说:二十九年的艰辛X权路,如此的曲折和艰辛,都是河北X、检、X系统集体X败造成的!燕赵大地的“水”有多么的深?天有多么的“暗”?此案平反已经两年多时间了,受害人得到的却是悲凉、失望的结果:一是X家赔XXX决,而且还有89万元没有兑现。二是那些诬告X害、贪X枉法、制造X案的始作俑者,以及保护伞,如今还生活在花天酒地之中,逍遥X外!没有人去追责,燕赵大地的X律净土在哪里?公平正义的道路在哪里?X律的神圣尊严又在何方?

上图:公安部刊物刊登的题为《桃城奇X何时了》


【追责困境】多止步于X鲜有一查到底案例

近年来,各地人民XX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5·24乐平奸杀碎尸案、张玉环案等数十起重大X假错X。这些X件被纠错后,后续的XX”和追责问题却普遍举步维艰。
    记者通过梳理和回访发现,这些案件多止步于X,在追责追X过程中,鲜有一查到底的案例。受访的中国刑法泰斗高铭暄称,对这些当事人而言,追责追赔之路甚至比平反之路更为曲折漫长。目前,追责追赔在法律依据方面没有障碍,之所以在实践中困难重重,关键取决于司XX追责、追X的决心和态度。本案中陈凤云的89万元没有兑现到位,完全就是衡水市中院办X法官孙晓燕、河北省高X办案法官刘士文、刘晨光等人合谋,故意将赔偿责任分解,而增加“X家X偿”的阻力,让受害人的赔X款难以兑现,这完全就是法院法官刘士文、刘晨光、孙晓燕等人的执法犯法行为!

曾参与《国XX法》立法工作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国XX法规定,赔X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这意味着国XX使用的是国库支出,有利于含冤者权利的实现。我国特殊的政治结构体系,导致国家X偿注定是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在XX偿过程中可能会牵连出多个行XX工作中的漏洞,所以申请X家赔X困难重重,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至于受害人遇到赔偿义务X关在规定时间之内,没有将赔X款及时发放到位,那么,在我国逾期XX偿不到位怎么办?

赔偿义务X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X数额有异议的,赔X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X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XX委员会申请作出X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X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X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XX委员会申请作出X偿决定。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此案后称:国XX的兑现,对陈凤云而言,是一场及时雨。一定数额的经济X偿,既能帮助她改善生活条件、回归社会轨道。但是,衡水公X局桃城X局却对法X判给陈凤云的89万元财产损失款置之不理,是无法让受害人接受的!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国XX案例在媒体报道中已不鲜见,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的事例则百无一见,这使得XX偿法关于向责任人追偿的规定成为冷冻条款“XX偿标准、数额的逐步提高以及与社会经济水平的接轨,是国家司XXX案零容忍态度的一种制度体现。《南方都市报》在评论中指出,国XX本身对国家X关、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期间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意味着一种制度震慑。特别是如果能在适用《XX偿法》过程中启动追偿和追责程序,更会对执法的规范化形成一种有效的制度倒逼。这是在具体个案中国XX“快速提高X偿数额之外,更值得制度建设去倾注精力的领域。

最高人民法X院长周强表示:X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XX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刑罚是最严厉的惩罚,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薄薄的一纸错误《判决书》的背后,是无辜当事人人生轨迹的急转直下。国X赔X的成立,意味着X家权力的行使会出错,国X权X的不当行使会对公民权利造成侵害,这是法治文明的一面镜子。相关案件再审改判无罪后,一方面要“亡羊补牢”尽早启动X偿X济、司X追责等;另一方面要注意对相关人员的追责X偿,实现应追尽追、应X尽偿,倒逼司法人员规范履职,慎用权力。

上图:世界华人联合会“关于陈凤云王保存冤案”的陈述函


【案例解析】“制造”X案的人为何总能“逍遥法外”

记者从过往XX案的追责中发现,在每一起冤XX平反之初,媒体总是群情激愤地提出要追究曾经办案人员的责任,而各主管单位也言之凿凿地表达一定会对相应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但从实际情况看,呼格案中被处理的27人里,除了时任呼和浩特市公X局新城区公X分局副X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外,其余公X法系统的26人均只是受到了诸如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以及行政记大过这样的党内或者行政处分而已,颇有些罚酒三杯的感觉。而且唯一的刑事处分的冯志明也不是因为呼格案被处分,而是因为其受贿和巨X财产来源不明才受到了X事处罚。

而聂树斌案直至其父聂学生离世都未见任何处理结果;浙江叔侄案中的女神探也只是据说受到了内部追责,但到底追的是什么责,到底是何种处理也一概不知。倘若最终所有的追责都走向内部处理、党内或者行X处罚,流于记个大过、罚俸三月,这种无足轻重的处罚的话,可能真的很难以从根本上震慑住办案人员的将犯罪嫌疑人入罪的冲动。

结合本案中的王保存获赔145万元的“国XX”后,也因为28年的X权上访,消磨掉了他许多的精力和金钱,以及继续与X、检、法“斗争到底”的意志,而“鸣金收兵”。

近年来,媒体报道了许多这样的X、假、错X,为什么制造X案的人都可以不了了之?这还是我们天天喊在口头上的“法制社会”吗?我们不妨回过头来看看清朝“四大X案”,最终是什么样的结果。

就以“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为例,此案历经县、府、臬司、巡抚、刑部等衙门七审X决,最后惊动了当时最高领导人慈禧太后的过问,慈禧颁布平反谕旨:“本案主犯杨乃武与小白菜俱无罪开释。但小白菜因与杨乃武同桌共食、诵经读诗,不守妇道,致招物议,杖八十;杨乃武与小白菜虽无通奸,但同食教经,不知避嫌,杖一百,被革举人身份不予恢复。”对于涉案的刘锡彤、陈鲁、蒯贺荪、龚嘉俊、许嘉德、陈宝善及胡瑞澜、杨昌濬等100多名有罪官员,判处流刑、革职、查办等。这个延续三年多的晚清冤案终于沉冤得雪。

而王保存、陈凤云案历时28年,才得到了平反昭雪,经历了刑XX、牢X之灾、上访X权等等难以用词语去描述的苦难,可对于国XX,衡水X、检、法等部门却处处刁难、忽悠受害人。还对受害人提出的在报纸上、互联网上恢X名誉,赔X道歉,不予兑现。对制XX案的“始作俑者”——原商业X局长刘X一、食品公司经理张书X、政X委书记刘X宣,地区X安处闫X波等人,以及衡水X、检、X一帮办案人员,都没有追究法律责任而不了了之。清末X案的涉案人员100多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一百多年后的今天,难道还要回到晚清时期去学习他们的执法理念?

针对此案,记者多次赴实地明察暗访,在之前《法制日报》等记者,也曾几次进行过报道,受害人只是要求得到合情、合理、合法的赔偿!涉及本案当中的有关违法办X人员,依法问责追责!希望本案早日有个公平公正的了结。

昨日,陈凤云终于追问到责任人,了解到所递交的“X偿申请”的实情,衡水X安局20212月审批了桃城分X积压三个月的“X偿申请”,市公X局审批后,一直积压至今。今年1111日,因为陈凤云多次催案,才提交到市财政局,因提交材料太晚,说今年已到年底,没有预算,只有等到明年,要求市公X局更改“X偿申请”的审批日期……

关于公XX应该赔偿陈凤云的89万多元赔X款,到底何时才能够兑现?是否能够得到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已经蒙XX的潘国贤、陈焕珠,是否能够得到平反X雪?本站记者将根据案情发展情况,继续跟踪报道,直到最终解决为止!

上图:《法制日报》刊登的《桃城奇X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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