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布告、副主席刘国强纳贿案一审宣判

2022-11-08 18:51:07 0

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布告、副主席刘国强纳贿案一审宣判

  11月8日电 据“天津一中院”微信公家号动静,2022年11月8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公然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布告、副主席刘国强纳贿一案,以纳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国强极刑,缓期二年执行,褫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充公小我全数财富,在其极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禁锢,不患上弛刑、假释;对于拘留收禁在案的纳贿所患上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门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国强操纵担当辽宁省副省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当,为相干单元以及小我在企业谋划、项目审批、获取财务资金以及职务抬举等事项上提供匡助。2008年至2020年,刘国强收受别人所送财物总计折合人平易近币3.52亿余元,此中4900万元还没有现实取患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平易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国强的举动组成纳贿罪,纳贿数额出格庞大,情节出格紧张,使国度以及人平易近长处蒙受出格重年夜丧失,论罪应该判正法刑。鉴于刘国强回案后照实供述恶行,自动交接办案构造还没有掌握的尽年夜部门纳贿犯法究竟,认罪悔罪,踊跃退赃,年夜部门纳贿赃款已经追缴到案,具备法定、裁夺从轻处分情节,对于其判正法刑,可不当即执行。同时,凭据刘国强犯法的究竟以及情节,决议在其极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禁锢,不患上弛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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