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金调整方案是否公布_北京退休金调整最新消息
自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北京第28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这次调整面向2019年12月31日之前按规定领取退休手续并定期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补发从1月1日计算, 从7月15日可以拿到补发的养老金。
此次调整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继续保持向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加大倾斜力度的调整办法,使他们更多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具体调整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
2020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5711元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仅限于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5646元及以上的退休人群)。
赵大爷,64岁、缴费年限37年,基本养老金为5650元/月。按照对应标准,应上调3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5680元。但2019年12月养老金低于5646元的人员上涨65元后,部分人员会达到5711元(5646+65),高过赵大爷的5680元,所以再对赵大爷提高31元,使他达到下一档的最高额5711元。
在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中,赵大爷实际每月增长61元。
此次调整赵大爷每月共增加222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5872元/月。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2016年首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时,保持了这一做法。2020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9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5元至75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5元。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刘阿姨,68岁、缴费年限33年,基本养老金为4100元/月。
此次调整刘阿姨每月共增加264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4364元/月。
吴大爷,80岁、缴费年限40年,基本养老金为5300元/月。
此次调整吴大爷每月共增加315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5615元/月。
四、两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目前,本市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
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7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5元。
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20至450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按照定额、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同时,在2019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底前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和调整标准进行调整,并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