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酒驾案终审被判无期
2022-12-04 18:25:12
0
事件回放: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陈的妻子王辉重伤。
今年5月20日,陈家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陈家(垃圾分类顺口溜:干湿要分开,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绿厨厨,黄其其,红危危,蓝宝宝。可回收,丢蓝色,有害垃圾丢红色,厨余垃圾是绿色,其它垃圾用灰色。垃圾多,危害大,分类摆放人人夸。)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家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上一篇: 乖打一成语 乖打一成语是什么成语
下一篇: 沙县小吃上市了吗?-财经问答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