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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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胡耀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2022-12-30 0 -
员工请假三天遭除了名 企业被判背法
仲裁委判决:确认2018年11月6日至2020年7月8日安师傅与该劳务差遣公司存在劳动瓜葛,该公司支付安师傅背法消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4800元,用工单元承当连带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裁决:该劳务差遣公司与安师傅2018年11月6日至2020年7月8日存在劳动瓜葛;该劳务差遣公司无须支付安师傅背法消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4800元,用工单元无须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2022-09-0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