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市场

  • 辽宁发布规范防疫药品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近期,随着辽宁省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防疫类药品及医疗用品需求急剧增加,部分医药用品价格明显上涨。对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宣传的,最高处罚200万元;构成仿冒侵权的,最高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构成商业诋毁的,最高处罚300万元。

    2022-12-13 2
  • 河南郑州:哄抬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最高罚款300万元

    告诫函要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告诫函要求,即日起,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自身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2022-12-08 1
  • 广东规范连花清瘟等药品销售价格 操纵价格最高可罚500万元

    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2022-12-08 0
  • 湖北增强市场代价放哨 严禁借疫情之机哄抬物价

    (刘杰)为规范疫情防控时代市场代价举动,近日,湖北省市场羁系场合排场向全省各相干谋划者公布提示警告函,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待价而沽、假造分布涨价信息、哄抬代价等背法举动。不患上假造、分布涨价信息,哄抬代价;不患上背规年夜量囤积市场供给严重、代价产生异样颠簸的商品,侵扰市场代价秩序。

    2022-10-2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