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象牙获刑 店家无牌销售可恶至极
2022-10-11 17:10:04
0
近日一起非法经营象牙获刑事件引起广大市民围观。非法经营象牙等珍稀国家制品都能构成犯罪,在我国出售象牙制品必须经过批准,但是在南京共同经营两家玉器店的沈某和江某非法出售象牙制品,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无牌销售实在可恶,公安机关日前查出两人在玉器店的销售买卖,经取证确认违法行为,目前法院已在审理此案,并对此作出处罚。
象牙制品在我国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必须批准经销商才能对外出售象牙制品。沈某和江某两名年轻人为谋利,非法收购并出售象牙制品。21日,建邺法院审理了这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沈某、江某分别在南京共同经营着两家玉器店。2015年,由沈某购进象牙制品在上述两个店内进行出售,江某主要负责日常销售。2015年11月,江某在自己经营的一个玉器中,将一个象牙手串出售给朱某,该手串共12颗,经鉴定为象牙制品,价值3500余元。
2016年7月17日,公安机关在沈某、江某经营的玉器店中搜查出牙牌、佛面挂坠、平安扣等10余个,经鉴定,上述物品为象牙制品,价值1万1千余元。法庭上,沈某、江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判处沈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江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作为消费者来说,即使购买,一定要到有资质商铺购买有收藏证书的象牙制品,否则有可能构成非法收购罪。除象牙制品外,犀牛角、藏羚羊角、蟒蛇皮等都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消费者购买时也一定要谨慎。
没有经过国家法律许可进行销售买卖,也无论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出售还是不知情,一旦发现,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也要注意,千万要看清楚哪些是有牌经营的商家哪些不是,否则一旦购买就能构成非法收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