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头信息空缺,这份劳动合同害苦了农夫工

2022-10-28 07:40:02 0

关头信息空缺,这份劳动合同害苦了农夫工

  在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元处是空缺;在产生工伤后,用人单元名字被掉包……

  关头信息空缺,这份劳动合同害苦了农夫工

  浏览提醒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关头证据之一,应当一式两份,但有效人单元在劳动合同上面“做文章”,在关头信息处留白且不让劳动者留存,这就给劳动者以后的维权埋下隐患。状师提示,农夫工在签劳动合同的时辰,一定要细心望清晰,核实无误了再签。对于于关头信息空缺的劳动合同,万万不要签。

  “说真的,打这场讼事,还不如没有这份劳动合同,我签的这份合同真是把我害苦了!”近日,经由过程一裁两审、打赢劳动瓜葛认定讼事的吴强对于记者说。

  劳动者在产生工伤事故后要入行工伤维权,劳动合同是相当首要的证据之一。若是没有劳动合同,维权本钱以及难度就会增长不少。可是,为什么吴强却说,他签的劳动合同害苦了他呢?

  吴强是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如下简称建筑公司)的货车司机,在他受伤落后行维权的时辰,建筑公司拿出了本身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而这份劳动合同上的用人单元不是建筑公司,而是河北省唐山市的一家劳务分包公司(如下简称劳务公司)。

  原来,吴强在与建筑公司签劳动合同的时辰,“甲方”(用人单元)处是空缺,因为只有一份劳动合同还被建筑公司收走了,等他产生工伤后才发明用人单元酿成劳务公司了。而建筑公司以及劳务公司均暗示,吴强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瓜葛,这让吴强犯了难。

  劳动合同关头信息被“做了四肢举动”

  2021年2月,吴强经由过程熟人先容,于昔时2月27日至7月10日到建筑公司事情,担当货车司机,月工资尺度为5000元。

  吴强暗示,其在进职时与建筑公司签定有一份劳动合同,但在签定劳动合同时“甲方”(用人单元)处是空缺。那时他以为,跟他签劳动合同的是建筑公司的人,其进职后亦在建筑公司承包的公司干活,是以也就没在乎。

  2021年6月20日,吴强在事情中受伤,在出院后他才得悉,那时签的劳动合同的甲方空缺处已经经填上了劳务公司的名字。

  建筑公司相干卖力人暗示,在吴强受伤后已经经知道用人单元为劳务公司,其公司以及劳务公司属于正当劳务分包,劳务公司具有劳务分包天资,劳动瓜葛不克不及突破。是以,该公司不该承当赔偿责任。

  要维权胜利,需过两道坎

  尔后,2021年8月26日,吴强向北京市丰台区劳动听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下简称丰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哀求确认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7月10日之间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瓜葛,建筑公司应支付其住院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误工费、后期医治费总计约17万元。

  2021年12月3日,丰台仲裁委作出仲裁判决,驳归吴强的各项仲裁哀求。吴强不平该判决,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平易近法院。

  北京市福茂状师事件所状师张志友暗示:“如今建筑公司手中握有吴强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以,吴强想要证实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瓜葛,要过两道坎,一是要知足原劳动以及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瓜葛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中划定的三个前提;二是要证实其与劳务公司之间现实并未实行所签的劳动合同。”张志友说。

  张志友入一步暗示:“关于第一道坎中的三个前提,第一个以及第三个很好知足,关头是第二个,要知足这一点,患上证实吴强的工资是建筑公司发放的,还好吴强有建筑公司给他发下班资的转账记实。关于第二道坎,若是吴强可以证实建筑公司对于其入行了现实的管理,向其发放了工资,那末劳务公司也要举证证实其对于吴强入行了管理等,若是劳务公司举证不克不及,就应该承当晦气后果。”

  庭审中,两家公司逐渐露出马脚

  在庭审中,建筑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吴强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书》。该合同书显示,甲方为劳务公司,乙方为吴强。但吴强暗示,尽管《劳动合同书》的字是其本人具名,但那时“甲方”处是空缺,其认为“甲方”是建筑公司,《劳动合同书》上的“劳务公司名字”是后填的。

  关于工资支付问题,建筑公司辩称,其向吴强支付工资,是由于劳务公司未实时支付工资,其公司作为发包单元,为保障农夫工长处、幸免讨薪的汇集性事务而为劳务公司代发。

  不外,劳务公司在庭审中先是暗示吴强的工资均由其现金支付,而后承认建筑公司代其发工资。但关于代发工资的相干证据两边亦均未能提交,而劳务公司对于工资发放的报告先后存在矛盾。

  关于劳务公司与吴强之间是否存在究竟劳动瓜葛问题,在庭审中,劳务公司未能就其主意的吴强的工资发放、记工环境及其对于吴强的管理环境向法院举证。

  别的,凭据法院查明,吴强为建筑公司所属多个项目担当司机,事情时代使用建筑公司名下车辆。但建筑公司以及劳务公司均主意两边存在劳务分包瓜葛,并提交了劳务分包合同,但该合同只触及一个项目,与吴强提供劳动的现实环境其实不相符。

  应防止企业操纵联系关系瓜葛回避义务

  本年6月2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平易近法院审理认为,尽管吴强与劳务公司签有劳动合同,但劳务公司未能举证证实对于吴强的现实用工环境,没法证实两边现实实行该份劳动合同,而吴强所举证据可以左证其与建筑公司更合适用人单元与劳动者之间的用工瓜葛。因而,该院裁决吴强自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7月10日之间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瓜葛。吴强的其他各项诉讼哀求应待工伤认定后再行主意,暂不予处置。

  建筑公司不平一审讯决,提起上诉。本年9月尾,北京市第二中级人平易近法院驳归上诉,维持原判。

  该院审理认为,连系吴强自述的其曾经签定用人单元名称为空缺的劳动合同的究竟,和庭审查明的吴强现实提供劳动的环境,斟酌到劳务公司未就其对于吴强入行劳动管理、工资发放、事情放置等向法院举证,一审法院认定仅凭《劳动合同书》没法确认吴强现实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瓜葛,亦属公道。斟酌到劳动者在创建劳动瓜葛进程中对于于签定劳动合同的订立短缺自立性,为防止用人单元之间操纵彼此联系关系瓜葛的便当回避对于劳动者的法界说务,一审法院凭据本案查明的现实环境认定吴强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瓜葛,公允公道。

  “此案也提示农夫工朋侪在签劳动合同的时辰,一定要细心望清晰,出格是用人单元名称、工资等关头信息,核实无误了再签。对于于关头信息空缺的部门,万万不要签。另外,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由用人单元以及劳动者各执一份。若是用人单元把本身的那份劳动合同收归了或者者只签一份,劳动者可以往本地劳动监察年夜队投诉。”张志友说。

  (工人日报 记者 杨召奎 文中吴强为假名)

关键字:  关键信息  农民工利益  吴强  甲方  劳动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