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结节投保不告知,会影响其他疾病理赔吗(甲状腺结节投保不告知一年后的自己甲状腺癌)
最近,有很多保险消费者在微信公众号留言给我:“甲状腺结节未告知,保险公司会拒赔我吗,怎么办?”我想说,一个案子是否理赔,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去考虑。一个合格的理赔律师专家在没有看到完整资料的之前, 不会仅凭一句话就下定论。
接到客户的咨询, 理赔帮律师进一步了解到客户的情况:
王女士去年1月份投保了重疾险、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医疗保险以及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各一份,其中重疾险的保额为20万元。就在去年8月份,王女士发现颈部有明显肿块,去医院检查,被确诊为甲状腺癌,手术治疗的费用近2万元,去年11月份,王女士出院,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保险公司辩称:王女士在投保之前就患有甲状腺结节,这是故意隐瞒病情,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不予理赔。
王女士很伤心,刚到中年就得了甲状腺癌,已经够不幸的了,更不幸的是,到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竟百般推诿,直接拒绝。
于是,她通过网上找到了理赔帮律师专家咨询。理赔帮律师专家了解到王女士的情况,进一步还原分析案件,王女士反映:在最早的一份体检报告中,超声波提示自己可能患有右侧叶甲状腺结节的可能,建议王女士进一步检查,王女士先后去了几家医院,但是医生都没有确诊出王女士患有甲状腺结节,所以王女士没有再进行治疗了。而且据王女士回忆,当时保险业务员也只是询问她是否患有甲状腺等疾病,王女士确实未曾患有,所以并未有任何刻意隐瞒病情。
通过进一步还原梳理案件,理赔帮律师专家发现一个很关键的信息点,超声波显示“可能患有”并不代表医生确诊。再者,业务员的询问也存在很大的疏忽。所以王女士并不处于弱势的那一方,这种情况是可以争取理赔的,保险公司不完全有拒赔的理由。
王女士先后又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无果,今年1月初,王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保险公司辩称:王女士所患疾病时间是在投保前2年,而投保90天后首次出现保险合同规定的疾病,才负保险责任,而现在这种情况,王女士是带病投保,故意隐瞒病情,不予理赔!
王女士委托律师(理赔帮邹律师)则表示:王女士经超声波检查只是发现颈部有肿块,她先后到多家医院检查,医生认为其没有患病,故王女士未再进一步检查就诊,因此,这根本谈不上隐瞒病情,这是其一。其二,据投保人反应,当时业务员询问的问题王女士都如实回答,并未任何隐瞒,这个可以请当时对接王女士的业务员出庭对质。
法院法官认为:王女士确实未有进一步确诊患有甲状腺结节的记录,因此王女士没有进行诊治,在投保时,王女士也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患有保单上记载的疾病,其陈述符合生活常理,予以采纳,再者,其业务员也并未对应投保单询问表上的内容逐一详细询问,而是在概括性询问后潦草勾选“否”的选项。综上,王女士并未故意隐瞒病情,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王女士违反未如实告知义务,据此,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20.8万元。
以上案例得到了完美的结局,理赔帮提示我们:一定要如实告知,但是被拒赔了也不用怕,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首先第一步还是要找专业的律师专家咨询,再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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