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事件终身禁赛结果出来了吗(孙杨事件终身禁赛是什么原因)
摘要:孙杨为什么败诉?(欢迎关注空口有评NBA)
撰文|空空&编辑|雯雯
禁赛8年!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的裁决,等于判了孙杨运动生涯死刑!
此前一直在努力备战东京奥运会的孙杨,再也没机会卫冕,也没法报里约霍顿的一箭之仇。
因为这纸裁决,他将错过两届奥运会,也基本不可能出现在2028年的洛杉矶。
8年后,孙杨将年满36岁,对于一名游泳运动员来说,这相当于是耄耋之年。
也许此刻的你,情绪激动,认为孙杨和中国,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但我希望,你能暂时收起情绪,先读一读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声明。
声明比较长,空哥拣重点说。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审团一致认定,该运动员(孙杨)违反了国际泳联反兴奋剂条例第2.5条。”
“具体来说,裁审团认为案件中负责反兴奋剂的人员,遵守了《检测调查国际标准》(ISTI)规定的所有适用条款,该运动员未能就其破坏血样、拒绝反兴奋剂检查,给出不可抗拒的解释,尽管,在运动员看来,取样流程不符合ISTI规定。”
“CAS裁审团认为,提供血样,在检测机构保留完整血样的情况下,质疑检测人员的资质,是一回事;在长时间交涉、被多次告知后果的情况下,如此行事,导致样本容器被破坏,使后续样本检测变得不可能,则是另一回事。”
“鉴于2014年6月时,该运动员曾被认定初次违反反兴奋剂条款,裁审团决定,依照国际泳联反兴奋剂条款第10.7.1条,从裁决公布之日起,针对该运动员第二次违规行为,应对其处以8年禁赛。”
对于这份声明,孙杨很快做出了回应。
“我刚刚训练完毕,我一直坚信自己的清白。收到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裁决结果,我感到震惊,愤怒,不能理解!”
“我明明按照兴奋剂检查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只是因为检查人员不具备资质,他们当时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所以同意不带走血样,怎么就成了我的错误?!”
“考虑到国际体育仲裁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已经委托律师依法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让更多的人知道事实真相。”
“我坚信自己的清白!坚信事实必定战胜谎言!”
其实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事件当晚,对孙杨进行兴奋剂检测的人员,到底有没有资质;二是孙杨团队用小锤击碎血样瓶的行为,如何定性?
先说第一点,孙杨团队认为,虽然当晚的主检测人有合法资质,但他的助手却未能出示相关资质,甚至按事后有些媒体的报道,这些助手其实就是主检测人临时拉来的朋友。
但世界反兴奋剂组织却称,当晚对孙杨进行检测的,是该组织委托一家瑞士公司派出的三名工作人员,资质没有问题。
其实是否有资质这个问题,完全可以事后调查,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但更关键的是,对从孙杨身上提取的样本的处理,也就是第二点。
在孙杨对取样人员操作流程起疑心后,他们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资质,结果只有主检测人能拿出让孙杨团队信服的资质,当时,他们已经采集了孙杨的部分血样。
孙杨团队以资质为由,试图阻止检测人员带走血样,但遭到拒绝,在检测人员试图强行带走血样时,孙杨母亲授意孙杨的安保人员,用小锤击碎了血样瓶。
这一锤,成了世界反兴奋剂组织死咬不放的罪证,从最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裁决看,这一锤,也成了孙杨败诉的关键原因。
确实,如果真对检测人员资质存疑,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想方设法保护好样本,留待有合法资质的机构检测。
如果选择破坏样本,如何才能自证清白?
按照世界反兴奋剂组织的说法,当晚,孙杨拒绝提供尿样,理由是检测员试图全程监督孙杨取样,孙杨认为此举侵犯了其隐私权。
空哥看到不少报道说,这不是最终裁决,孙杨还可以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上诉,但其实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已是体育界的最高法庭,孙杨的上诉,只能限定在此前的裁决过程,是否符合流程,或者量刑是否过重,而不可能推翻对孙杨违规行为的认定。
孙杨这一次想要翻盘,机会着实渺茫。
有些人喜欢上纲上线,认为孙杨被禁赛,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但我觉得,吃不吃药,配不配合药检,是运动员的个人行为,不要把国家和他捆绑在一起。
他奥运夺金时,名利双收,如今,如果因为自己过失受罚,也没有必要喊冤,搬出国家民族来赚同情分!
任何事都不能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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