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二中院对于李国平易近等人恶权势犯法团伙案作出一审讯决
2022-11-03 19: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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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3日电 (记者 陈杭)11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对于北京市年夜兴区黄村镇李村原党支部布告、村委会主任李国平易近、李勇良等人恶权势犯法团伙案作出一审讯决,对于团伙鸠集者李国平易近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褫夺政治权力五年,并处充公小我全数财富;对于团伙鸠集者李勇良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褫夺政治权力二年,并处充公小我全数财富;对于李国文、肖永才、李占华、李书领等4名其他成员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科罚,并判处分金四万五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财富刑。对于介入配合犯法的李国正、李国水、刘俊田、李书凯等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科罚。
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李国平易近、李勇良前后授意被告人李国文教唆被告人肖永才、李占华、李书领等人,屡次施行背法犯法勾当,形成为了以李国平易近、李勇良为鸠集者,李国文、肖永才、李占华、李书领为其他成员的恶权势犯法团伙。该团伙以威逼、人多造势等手腕施行数十起讹诈打单、强制买卖举动,为非作歹,欺压苍生,侵扰本地经济秩序、群众糊口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李国平易近、李勇良任职时代,紧张粉碎下层平易近主、村平易近自治组织的管理轨制,并操纵其村干部的身份职位地方,在集体土地流转、使用等重年夜事项的决议环节谋取小我长处。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国平易近已经组成讹诈打单罪、强制买卖罪、诈骗罪、非法让渡土地使用权罪等6项罪名,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李勇良等人已经组成讹诈打单罪、诈骗罪等罪名,均应依法惩办,遂作出上述裁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