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田路195号属于哪个街道,龙田路190号属于哪个街道
科技产业园
规划范围为:北起文华街,南至龙湖大街,西起规划三路,东至龙田路,规划总用地4.58平方公里。
108示范区科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北起文华街,南至龙湖大街,西起规划三路,东至龙田路,规划总用地4.58平方公里。
该规划适于晋中108示范区科技产业园的2个街区管理单元。
晋中108示范区科技产业园-A街区范围:北起文华街,南至龙湖大街,西起规划三路,东至魏榆路,规划总用地323.3公顷(3.233平方公里);
晋中108示范区科技产业园-B街区范围:北起文华街(纬四街),南至龙湖大街,西起魏榆路,东至龙田路,规划总用地134.3公顷(1.343平方公里)。
建设规模
片区总用地4.58平方公里,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26万平方米,片区平均容积率控制在1.15。
其中居住用地控制在116公顷以内,居住建筑总面积控制在249万平方米内,片区居住平均容积率控制在2.15以内。
人口规模
人口规模总量为6.65万人。
地块编码及划分
(一)编码采用三级编码方法,由街区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如A-01-01地块,编码含义为“A”——街区代码(以B、C、D、E、…对应各个街区);“01”——街坊代码(以01、02、03、04、…对应各个街坊); “01”——该街区内的1号地块。编码顺序依次为从西至东、由北至南。
(二)本片区划分为2个街区管理单元,60个地块。
SFQ-A街区,面积323.3公顷(3.233平方公里);44个地块。
SFQ-B街区,面积134.3公顷(1.343平方公里);16个地块。
土地使用指导性管控
(一)管控规定
1.土地使用除法定管控内容外,其余均为指导性管控内容。
2.指导性管控的土地使用性质是主导土地使用性质,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可在主导土地使用性质兼容允许范围内选择适合的土地使用性质和兼容比例;如超出兼容允许范围,须依据《晋中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3.特定地段应同时满足本规划的禁止兼容规定要求。
(二)管控内容
1. 晋中108示范区科技产业园-A街区
该街区主导属性为居住生活区、村庄安置区、研发生产混合区。
土地使用以布置科研产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为主。居住用地结合使张村的城中村改造进行分布;规划科研用地沿魏榆路西侧布置。在魏榆路和广安街交叉处布置完全中学一处,占地面积约为7.74公顷。在使张村回迁安置区布置小学一处,占地面积约2.96公顷。在文华街和乌金路叉处布置九年一贯制中学一处,占地面积约为5.12公顷。
2. 晋中108示范区科技产业园-B街区
该街区主导属性为科技研发区、研发生产混合区和生活配套服务区。
土地使用以布置科研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为主,辅以居住用地。科研用地、一类工业用地沿文华街以南、广安街以北布置,与北部省高校新区进行全方位的功能对接,形成具有积聚效应与产业链于一体的产、学、研综合片区。在魏榆路和广安街交叉处布置一处社区级医院,占地面积约为2.95公顷。在魏榆路和凤翔街交叉处布置一处加油站,占地面积约为0.61公顷。
晋中108示范区科技产业园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今年二月省政府批复《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后,原2015年编制的《晋中108示范区科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用地性质和总规发生冲突;随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招商引资的步伐加快,现行控规已影响到项目的落地实施。为确保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及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落地,使该片区控规与总规保持一致,特对该片区控规进行调整。该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会,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现行控规中部分支路路段取消;
取消支路丰泽街(乌金路—思敬路)段;取消支路学海路(诚信西街—广安街)段;取消支路仁和街(学海路—龙田路)段;取消支路志勇西街(魏榆路—龙田路)段。
二、对现行控规中局部用地性质修改;
1、文华街、龙田路、仁和街、学海路围合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为不大于40%,绿地率为不大于20%,建筑限高40米),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为不大于40%,绿地率为不大于30%,建筑限高80米)。
2、汇丰街、龙田路、仁和街、学海路围合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为不大于40%,绿地
率为不大于20%,建筑限高40米),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为不大于40%,绿地率为不大于35%,建筑限高60米)。
3、汇丰街、龙田路、广安街、魏榆路围合地块(除在建云智慧项目与110KV变电站):原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1.5-2.7,建筑密度为不大于40%,绿地率为不大于20%,建筑限高40-60米),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为不大于45%,绿地率为不大于25%,建筑限高80米)。
4、汇丰街、思敬路、文华街、乌金路围合地块:原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1.5-2.0,建筑密度为不大于40%,绿地率为不大于20%,建筑限高40-50米),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为不大于25-30%,绿地率为不大于35%,建筑限高60-90米)。
三、对现行控规中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1、中小学用地调整:现行控规中汇丰街、魏榆路交叉口中小学用地调整至乌金路、文华街交叉口;广安街、龙田路交叉口中小学用地调整至广安街、魏榆路交叉口。
2、公园绿地调整:汇丰街、思敬路交叉口绿地调整至汇丰街、吉盛路交叉口。
四、对现行控规中用于使张村城中村改造的项目涉及的广安街南侧、魏榆路西侧的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2.5调整至3.5,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至100米。
来源: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新浪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