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2条规定_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2022-11-19 16:41:22 0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2条规定_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内容来源 | 快乐1062

记者 | 麦洁

编辑 | 雨辰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将于11月1号起实施!

新修订的条例

将对我们的出行生活

产生巨大影响!!!

例如根据修改决定:

违规使用远光灯的罚款从原来的300元提高到500元;

分不够扣用别人驾驶证处理,不管有没有金钱交易,一律处罚,最低暂扣一个月驾驶证;

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也属违法行为,最低罚款500元……

这是《处罚条例》自2009年制定以来的第四次修改

而上一次修订是在2014年

5年过去

深圳的交通管理出现了新问题

而本次新修工作就是针对这些新问题作出新规定

(深圳交通广播主持人、新闻资讯部主任田雨

近年来,深圳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攀升,去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0%。

为严管电动车交通违法,新版《处罚条例》增加规定: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罚款300元;饮酒后骑电动车,罚款500-2000元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2018年,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亡人数占全部交通事故的40%,是各类交通工具的最高,因此要严管电动车冲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另外,深圳查酒驾很严厉,但对于电动车、摩托车酒驾的查处还是薄弱的,那这次修法对于酒后驾驶电动车的处以500到2000元罚款。”

新修改还强化了使用电动自行车较多的送餐、快递等企业的主体管理责任:相关企业员工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将被录入信用征信系统、向社会进行公布相关信息,促进企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除严管电动车违法外,新修订的《处罚条例》还完善了不系安全带的管理细则。新条例规定,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不“背锅”

深圳无论前排还是后排系

安全带已经养成了很好的习惯

但还是有一部分人不系安全带

所以深圳交警就更加细化要求

谁不系安全带罚谁

今天的推送第二条有详细的解读哟~

我觉得完全OK

如果司机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还是要罚司机

那在执法过程中

如何保证司机履行提醒责任呢?

市交警局法制科副科长项辉:“在修订之前,我们也充分征求了行业的意见,问能不能做得到?我们收到的反馈是,大家对这条实际执行没太大问题,可以通过营运车辆配备的行车记录仪和语音提醒设备做到。其实这条是一个倡导性的条款,引导营运车驾驶人主动提醒乘客系安全带。这也包括了网约车、公路客运车辆。”

本次新修订的《处罚条例》还加重了对买卖分的处罚。

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过去代替扣分的也就是不能代替就拉倒了,但现在要分别暂扣驾驶证,你替人扣分也是违法行为,买卖分的要罚款,中介组织买卖分的不但要罚款,如果有其他情节的,还要经行政、刑事途径解决。”

除完善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规定外,本次条例修订还注重倡导文明行车,例如违规使用远光灯,原来罚款300元,今后罚款500元;

不按规定变道,原来罚款300,今后罚款500元;

车辆转弯斑马线为绿灯,车辆不礼让行人的话,罚款500元。

而在严管的同时,本次修订仍继续强调宽严相济的原则、以人为本的理念,主要条款包括时速60公里以下不处罚、优化首违免罚措施、儿童违法要求家长接受教育或社会服务等内容,但要注意的是,时速60公里以下免罚有两个前提

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一个是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等车辆,这个不可以60公里以下免罚,因为这类车一旦超速发生事故,后果非常严重。第二个,各种车辆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行人活动集中的区域,超过限速仍应进行处罚。”

对于本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订,专家学者表示了肯定。

这次修订《处罚条例》,是对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深圳成为法治城市示范,在立法层面上的一次重要响应。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月英表示:这次修正案迎合了现代的法治文明,因为责任自负、反对株连原则是法治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这是司法环境达到一定境界后的体现,比如乘客不系安全带不再罚司机,罚不系安全带的乘客,你犯了错应该自负其责,我觉得这是这次修法很好的一个方面。”

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出行,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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