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拖欠工资黑名单 依法依规实施)
为深入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发布2020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工资“黑名单”。
2020年第四批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杜兆国拖欠劳动报酬案
6月26日,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3月3日,平湖市人民法院判决杜兆国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目前,劳动者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已支付完毕。
二、诸暨市丽蕾袜业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12月6日,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7月9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李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目前,李军已将拖欠的劳动报酬支付完毕。
三、义乌市约翰服饰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9年11月12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6月5日,黄小仙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9月16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决黄小仙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四、温岭市名伯鞋业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2020年6月10日,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拖欠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57124.2元,其中拖欠李某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14000元。6月16日,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6月22日,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单位已将拖欠的劳动者劳动报酬支付完毕。
2020年第四批
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
来源:浙江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