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最终判决结果(江歌二审结果什么时候宣判)
江歌案最终判决结果(江歌二审结果什么时候宣判)
第一次看到江歌案新闻报道是好多年前了,记不清哪个媒体报道,记得案情大抵就是:江歌(遇害时年仅24岁)帮刘鑫(现更名刘暖曦)把刘鑫前男友陈某拦在门外,刘鑫躲进屋内,陈某砍杀江歌,江歌在外面呼救,刘鑫却不开门,江歌抢救无效离世。
2017年12月11日,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中国留学生江歌被杀案
我当时看到新闻对刘鑫的印象肯定不好,后来又看到几次媒体报道:刘鑫说一些极其恶毒的话,刺激到了江歌妈妈(江秋莲)。那时,我已经知道大概案情,并不再好奇。我随便想想也能理解媒体报道合乎当事人情况:江哥妈妈痛失爱女,刘鑫却没有积极表示感恩,反而会说一些刺激人的难听话,双方关系不太可能和美。后来,就没有再关注他们之间互撕情况。
最近这几天,我又看到有关江歌案的多篇文章,注意到一个陌生的名字:作家陈岚。我不禁好奇了,就仔细看了一下陈岚说了什么,我觉得她说的也有道理:刘鑫那时还是20出头年轻女学生,也并非杀人凶手,网暴及骚扰其家人也不公平(谁去骚扰了?)。但她又说江歌妈妈借江歌案募捐放高利贷及利用捐款变成富豪云云。
江歌妈妈和陈岚互撕过程中谁先说了多少难听话,已经很难说清楚了。网友,包括我自己,对刘鑫没有好感也是真的,只是我以前倒是没空多关注评论。
在此事件中,刘鑫到底有没有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或义务呢?
道德层面而言,江歌因救助刘鑫而死,不能说毫无关系,她自己也说要代替江歌赡养江歌妈妈,双方互不喜欢,就算喜欢也不方便,也许折合人民币更简单。
珍贵而唯一的生命
除道德义务外,某些网友认为刘鑫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有如下各种说法:
1、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被陈某夺走,然后刺死江歌。究竟是陈某自带还是刘鑫递给江歌?
2、刘鑫把江歌推出门并锁上门。究竟是推出门还是没开门?
3、刘鑫在凶杀案后也咨询过是否自己触犯了法律。究竟是担心递刀还是推出门犯法?
4、刘鑫是否可能利用陷入爱情失去理智的陈某谋杀江歌?这取决于刘鑫是否恶毒、是否工于心机、是否妒恨江歌或者有其他动机。
5、陈某是怎么想得出来说“刀是刘鑫给的”?如纯属凭空捏造,想象力也很丰富。
如果要定刘鑫刑事罪行,必须有充足的证据,不能靠网友推测。
刘鑫和江歌妈妈互撕,如果刘鑫不回应,或者不说刺激性词句(有些话戳心窝的程度,令我这个完全无关人士都吐血),并且主动给经济补偿,也许这事早就过去了,大小媒体网友都没有材料多说几句了。
我又把刘鑫报警录音听了一下,听得出她仓惶害怕并且很担心外面的江歌(如果是装的,那演技也太好了),但究竟是她故意不开门怕陈某进来杀她?还是慌乱之间(前后多长时间?)怎么也打不开门?我觉得都有可能,却谁也无法证明当时刘鑫想法。
2019年,江秋莲起诉刘暖曦。2022年1月10日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刘暖曦不服判决,坚称自己无过,提起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个人支持法院一审判决。就算是因为特别害怕,没有救助江歌,也可以理解,但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救助者及危险引入者理所当然应该对被害人家属承担人道主义赔偿及抚慰责任,而不是时常用遇害者已死刺激其家属。不仅这种遇害情况,我个人认为,被救人及家属也理所当然应该补偿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
勇于承担责任,不会让刘暖曦声名狼藉,反而能让广大网友理解。如果刘暖曦是因为家庭比较贫困,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分期给付赔偿款。
如果此案事实清楚,刘暖曦并非故意锁门或者推江歌出门,只是害怕才没开门,并无其他可疑之处,网友和江歌妈妈应该也能谅解她。
至于捐款,如果江歌妈妈没有诈骗,网友主动捐款,她就没有犯法;但如果真放高利贷,则违法。如果有穷困人士给江歌妈妈捐过款,可以联系江歌妈妈提供捐款记录,我相信江歌妈妈乐意退还。据说,捐款金额近百万,加上一审判决69万,也称不上富豪;况且,几个妈妈愿意用一个亿出卖儿女的生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