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拘留,可以并处-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罚
(来源:菏泽消防)
日常生产生活中
诱发火灾的因素很多
你以为就是记住个号码“119”
平时不把安全常识装在脑子里
很可能就酿成大错了
看看下面这个消息↓↓↓↓
事件回放
2021年1月27日晚,广州市越秀区瑶台朝阳七巷40号一民房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6平方米,主要燃烧灶台、木柴、窗户等,无人员伤亡。经调查:该起火灾起火原因为伍某烧水期间离开现场,柴火跌落引燃周边可燃物致使火灾发生。违反《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越秀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伍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关于过失造成火灾的那些事……
案例一
2020年12月27日晚上,天柱县凤城街道发生了一起因熏腊肉引起的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是杨某粮在天柱县凤城街道中心市场“新世纪批发部”承租房内利用火盆熏制腊肉,在炭火未熄灭的情况下,杨某粮离开批发部,次日凌晨发生火灾,导致店内6万余元物品被烧毁,所幸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过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取证,杨某粮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021年1月25日,天柱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粮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0年12月18日中午,石首市新洲工业园区湖北天佳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员工吴某在氧化车间的锅炉里面添加沥青过量,沥青泄露滴到下方的导热油盘管引发火灾,吴某因疏忽大意,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石首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吴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1年1月15日,东莞市茶山镇展丰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该公司员工井某某在明知新生产的泡头高温危险的情况下违反操作规程,未按要求将泡头放置在专用区域,随后离开现场去吃饭,粗心大意忘记处理好发热泡头,导致泡头无人看管,因温度过高发生自燃,引燃周边可燃物最终蔓延成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茶山消防救援大队将案件移送茶山公安分局办理,依法给予井某某行政拘留15日处罚。
法条链接
《消防法》第63条第2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消防提醒
除了过失引发的火灾会拘留
还有哪些消防违法行为会被拘留呢?
请注意以下13种消防违法行为
坚决不能做!注意!
0 1
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0 2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0 3
谎报火警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0 4
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0 5
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06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依法处五日以下拘留。
07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依法处五日以下拘留。
08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09
过失引起火灾的,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0
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1
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2
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3
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冬季是火灾易发高发阶段
因疏忽大意
引发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
请大家在生活生产中
认真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警惕警惕再警惕!
▌来 源:广州消防
▌编 辑:何 鑫
▌审 核:吴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