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检委巡视组组长名单(江西省纪检委领导钱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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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上午,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省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与会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当选为首任江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1月30日上午,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孙新阳同志的提名,任命潘东军、肖德福为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肖良、何刚、魏晓奎、黄永茂、王爱东为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随后,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新任命的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集体向宪法宣誓
领
导
班
子
名
单
孙新阳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
潘东军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副主任
肖德福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副主任
肖 良 省纪委常委、省纪委秘书长、省监察委委员
何 刚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委员
魏晓奎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委员
黄永茂 省监察委委员
王爱东 省监察委委员
孙新阳同志简历
孙新阳,男,汉族,1964年6月生,陕西富平人,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海南省法制局(体改办)三处处长、立法处处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纪委副书记,万宁市委书记(正厅级),2012年4月任海南省委常委、万宁市委书记,2012年5月任海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15年5月任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2016年10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8年1月当选为江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九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