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时代来了 互联网诊疗路在何方

2022-06-14 08:10:17 0

“强监管”时代来了 互联网诊疗路在何方

  “强监管”时代来了 互联网诊疗路在何方

  “医生在线上平台上执业出问题,谁来担责?”以前个别平台声称医生的行为与平台没有关系,“踢皮球”的现象不少。而近日生效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互联网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强调互联网医院对实体医疗机构的依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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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互联网诊疗领域的从业人员来说,近日,随着《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生效,一个“强监管”时代已经到来。

  6月10日晚,在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线上沙龙上,多位专家对这一《细则》进行了交流。专家们普遍认为,这对真正想要做好互联网诊疗的从业者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主任、中日友好医院发展办公室主任卢清君表示,这为互联网诊疗活动设置了清晰的底线,明确了相关部门该怎么管、管理的尺度在哪里,同时也细化了互联网诊疗平台该怎么管、从业人员该怎么干等问题。

  划定“底线”,为行业“排雷”

  疫情之下,互联网医疗需求不断攀升,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凸显,特别是像先药后方、AI开处方、变相收回扣等问题,这些问题就像是埋在行业里的一颗又一颗“暗雷”。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秋霖看来,《细则》正是为了解决其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他说,“这也是在为行业发展‘排雷’。”

  可以看到,《细则》对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监管责任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具体来看,《细则》明确规定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开具处方前,向患者提供药品;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以及医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收入相挂钩……

  卢清君表示,从上述四条“禁令”来看,对从业人员的考核机制尤其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问题。

  陈秋霖还指出,长期以来,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平台、医生、患者之间的权责厘不清是个很大的问题。对此,《细则》特别强调要制定相应的规则、协议来处理这些问题。

  “医生在线上平台上执业出问题,谁来担责?”这也是患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好大夫在线创始人兼CEO、银川互联网+健康协会会长王航表示,从前,个别平台声称医生的行为与平台没有关系,“踢皮球”的现象并不鲜见。

  在当下的环境里,平台无法再置身事外。《细则》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卢清君也观察到了这一点。他指出,《细则》中对互联网医院的人员管理沿用了传统医疗机构的管理逻辑,对从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和上报。

  王航表示,《细则》强调了互联网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的管理责任,机构需要核实医务人员身份的真实性、确保其具有诊疗资格,并确保由医生本人接诊,同时还确保对医生的培训、考核等。

  每一步都要能追溯到由谁担责

  随着《细则》的出台, 卢清君一个明显的感受是:业务质量控制和监管有了依据。在陈秋霖看来,无论是对从业者,还是监管者,可操作性都更强了。

  对复诊的界定是一个长期困扰互联网诊疗领域从业者的问题。《细则》给出了一些相应的操作规范。患者就诊时应当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由接诊医师留存相关资料,并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

  “在这一点上,医疗机构还是要主动作为。”王航指出,虽然是由医师判断患者是否符合复诊条件,但是医疗机构应当明确相关的红线——划定诊疗的终止条件。《细则》指出,当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本次就诊经医师判断为首诊或存在其他不适宜互联网诊疗的情况时,接诊医师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陈秋霖表示,《细则》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延续了全程可追溯、责任倒追的原则。医疗领域是一个监管严格的体系,每一步都需要能追溯到底由谁来担责。例如,其中提出对患者的电子病历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诊疗中的图文对话、音频资料等过程记录时间不得少于3年。

  值得关注的是,《细则》也考虑到了互联网诊疗的数据安全。《细则》中提到医疗机构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卢清君指出,《细则》也指明相关方面参照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采取“最少可用的原则”采集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用药情况等相关数据。

  “甩掉了顾虑包袱,放开大步谋发展”

  强监管之下,互联网医院的生存空间几何?

  “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是第一位的。”卢清君表示,互联网诊疗发展需要顺应“医改”大趋势。医疗是重要的民生保障领域之一,更强调公益性,杜绝垄断和暴利。正是因为行业的特殊性,相关部门对行业的准入和过程监管不会放松,只会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

  卢清君认为,严监管并不意味着将互联网诊疗领域的生存空间挤没了。反而《细则》的出台让公立医院在开办互联网医院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了明确的边界。

  当前,多重因素影响之下,一些公立医院开设的互联网医院并没有大规模地启用外面的医生。

  “甩掉了顾虑包袱,放开大步谋发展。”卢清君认为,公立医院开设的互联网医院,可以大胆启动外院的医师开展诊疗活动,尤其是医联体成员单位的医生,比如,启用医联体中的县医院、社区医院,进一步加强对老百姓的慢病的治疗。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疗机构吃了一个“定心丸”。

  与此同时,《细则》也对企业投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指明了方向。卢清君认为,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转变身份,从企业法人转变为医疗机构法人,需更多注重公益性。

  在丁香园创始人兼董事长、银川互联网+健康协会副会长李天天看来,《细则》的核心是治理行业乱象,不让其野蛮发展。这对于合规提供在线问诊医疗服务的平台来说是一种利好。

  李天天用了四个关键词形容《细则》的特征:“清晰”“完善”“合规”“平衡”,即互联网诊疗的主体责任和量化标准更清晰;《细则》内容更完善,不仅覆盖了诊疗活动本身,还涉及信息安全保护等;并让行业更合规;以及努力实现对行业的有效监管和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的平衡。对于行业的走势,李天天表示,“短期有耐心,长期有信心。”

  “那些(不良)行为会被监管严格‘卡住’的。”王航对《细则》落地后的行业发展前景很有信心。王航认为,这让从业者可以安安心心地沿着“严肃医疗”、沿着认真做事的思路,去“啃行业里的硬骨头”,去做有价值的事。他说,真正解决了困扰行业领域的关键问题,才是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赵丽梅 来源:中国青年报

关键字:  互联网  病历  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