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吃代喝是什么意思啊(代吃是什么意思啊)
代理业务如今已经不是啥新鲜事儿了,游戏有代练升级,办事有代办跑腿。
然而,最近一种新兴代理业务突然蹿红,让人摸不着头脑。尽管听上去像玩笑,不过在网上,代吃代喝的服务可是真实存在的!
简而言之,就是你花钱,别人吃……随手在网上一搜,这类服务还真不少:
这项服务火爆的原因,大约是因为不少年轻人已经意识到,大吃大喝摄入大把卡路里太不健康,所以不如就……让别人去摄入好了。这也许就是“代人吃”“代人喝”业务的由来。
一般而言,具体流程也很简单易懂:买家在平台下单→餐厅外卖食物→卖家工作人员接收→通过视频通话当着买家的面吃掉。注意了,买家不仅要给餐厅订单费用,还要给代吃人员“服务费”哦 ~
当然,吃喝的过程中,卖家要注重描述口感、味道和心情等重要参数!
据《环球时报》调查发现,这样的服务其实在去年就有了。
不过这项服务走红,却是最近的事情。
据《北京晚报》报道,代吃代喝服务的突然走红,更多是源于某微博大V的一条微博。
该博主提及了某电商二手平台两位卖家为了某品牌茶饮的代喝服务互相竞价,引发网友广泛讨论和跟风。
随后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代理服务,包括代撸猫、代闹钟(真人叫醒)等,可谓是五花八门。
下雪的时候还有代堆雪人……
当然还有一堆网友的跟风狂欢:
那这样的方式能长久吗?刘杰豪同时指出,年轻消费者需求趋势变化较快,这种小众且新兴的消费行为更像是一场“社交游戏”,想要在市场上持续风靡面临不少挑战。
面对这样的代吃代喝服务,你怎么看呢?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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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警惕!青岛大姨小珠山上挖野菜蹿出这东西,吓懵了!
春季,不少人在踏青游玩的同时
加入了挖野菜大军的行列
既能锻炼身体享受春光
还能品尝到市面上买不到的野菜味儿
真是一举好几得
可你有没有想过
挖野菜也暗藏危险!
十万火急!女乘客被毒蛇咬伤
4月5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青岛一位名叫窦成龙的的哥驾车行至柳花泊公交站时,看到两名六十多岁的女乘客一边挥舞双手拦车,一边疾步朝车跑来。窦成龙赶忙紧急刹车,还没等车停稳,其中一位女乘客已经拉开了车门,喊道:“快,快,快去医院,被毒蛇咬了。”
窦成龙载上两人赶忙向距离最近的西海岸医疗中心驶去。医生简单处理后,明确告知的确是被毒蛇咬伤。但是,青岛市现在只有位于李沧第八人民医院有血清,建议抓紧时间去八医救治。
经第八人民医院紧急治疗后,被咬伤的陈女士目前已脱离危险,但还需住院观察。
挖野菜正起劲 大拇指处惊现俩牙印
据陈女士介绍,她和同伴是西海岸新区某小区的邻居,平日里都在家里帮子女照看孩子。清明假期趁着子女都放假,两人便商量着一起到小珠山风景区爬山、踏青。在山顶的一片草丛中,俩人发现有不少野菜,便商量顺带挖点野菜回去。
两人边挖边聊正起劲时,陈女士突然觉得右手被东西扎了一下,定睛一看,两个牙印出现在了大拇指处,血随即渗了出来。这时,草丛里有东西动了一下,陈女士这才发现,有一条蛇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看上去有成年男子手腕那么粗,身体呈草绿色,长度更是没法估计。如若不是它动了一下,陈女士根本发现不了它。
“有蛇、有蛇。”陈女士顿时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同伴闻声过来,赶紧拖着陈女士离开了那片草地。陈女士手上被蛇咬过的位置,很快肿了起来,不一会儿蛇毒就扩散了,整个右手都跟着肿胀了起来。两人把出血口位置的血,挤出来了一些,又用纱巾把手腕勒住,试图控制毒液扩散。然后一路小跑赶到路边拦车,正好遇上了窦成龙。“小珠山去了好几次,一直不知道会有毒蛇。”陈女士说,等痊愈后一定好好感谢这位好心的的哥。
吃野菜流行
不少人加入“挖野菜大军”
可是这挖野菜也要选好地方
有人就不顾安全
将野菜挖上了高速公路
太危险!老太太跑上高速公路挖野菜
3月19日下午1点半,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指挥室民警视频巡检到沈海高速(黄岛路段北向南)653KM处时,发现在中央护栏外有一位老太太弯着腰在挖野菜。此时正值车流高峰期,路面上的车辆不时呼啸而过,而老太太却仍在专心的挖着野菜,完全将危险抛弃在了脑后。为防止老人发生意外,指挥室人员立即通知巡逻民警前去劝阻。
当巡逻交警赶到后,发现老太太已经挖了满满一篮子野菜,而老人挖野菜还正处在兴头上,民警在制止老人的冒险行为后,便将老人带至安全区域。
高速公路上汽车尾气中的有害气体浓度较高
护坡草坪上及中央护栏中的野菜
受污染比较严重
这些野菜千万不要食用
植物专家提醒
野菜的营养价值没有传说中那么高
脾胃虚寒的人不适合吃野菜
而且
许多地方浇灌植被使用的是中水
不符合饮用标准
挖野菜时还需多留心
这些野菜吃起来对健康无益!
中水
中水也叫再生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尝鲜虽好
但不要冒着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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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遇到这8种情况,可拒缴物业费!
如今的房价已经很令人崩溃了
然而,有房的业主就很好过吗?
那是你还没碰到让人糟心的物业啊!
日前,新法规来了,
某些物业不作为、乱作为有治了↓
其中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出部分修改,涉及4个条款的修改,删除1个条文,删去的条文为第五十九条,新增关于物业费调整和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等规定。
那么,这次修改和废止的《物业管理条例》
哪些和我们的生活关系比较大?
以下8种情况
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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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缴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以上情形的
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不缴物业费,
要是有如下情况
物业或许还得给我们倒找钱呢!
遇到这种情况
物业可能还得给咱“倒找钱”
▼
新《条例》新增规定,对于在小区中的公共部位进行广告经营等活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擅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另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你每天下班回小区
有没有发现类似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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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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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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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是这样的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
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因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广告收益
归!业!主!共!有!
看到这
就有人质疑
这笔钱我能要到吗?
▼▼▼
苏杭有小区给业主发了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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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成都也有小区给业主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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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的小区业主把物业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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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判例
沈阳某物业公司在沈阳某小区的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以,你懂了吧~
其实这些钱应该归业主所有!
都别忙着羡慕人家了
心存疑虑的
可以找找自己家小区的物业
问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
不缴物业费从来不是目的
谁也不想下班回家看到
一个乱糟糟的小区没人整理
希望物业公司尽责尽力
同时,业主也要多份理解
只有这样
我们的小区才会越来越好~
同意的在右下角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