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机动车“开门杀”需要多方发力
张淳艺
听见车后排坐着的孩子喊叫要上厕所,正在开车的王某某一脚刹车将车停在路边,随即伸手打开车辆左前车门。而这时,焦某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快速驶来,照直撞向突然打开的车门,当场倒地不起。近日发生在河北省邯郸市邱县这起机动车“开门杀”交通事故,造成焦某某面部颧骨骨折、身上多处擦伤。经当地交警部门处理认定,汽车驾驶员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12月18日《法治日报》)
停车、开门、下车看似平常无奇的小事,但稍有疏忽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坊间一直就有“开门杀”的说法,指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前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这种行为往往暗藏“杀机”,如果这时有电动车或者自行车刚好在车后方行驶且距离比较近,就会导致骑车人反应不及时撞到车门上造成伤害。
对于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和乘客乘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均规定了相应的行为规范,其中包括“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过,这一规定在一些驾驶人和乘客那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人甚至对此并不清楚知晓,因此该规定未能内化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人只考虑自己下车的急切,不考虑他人通行的安全,对于车后方情形疏于观察,很容易导致意外发生。
“开门杀”既是一种严重的交通事故,也是一种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开门杀”造成人员伤亡,驾驶人和乘客在内的责任人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无论是赔偿还是判刑,都无法挽回“开门杀”造成的后果,弥补给受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伤害。因此,在依法追责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社会各方共同发力,从源头防范“开门杀”。
首先,驾校将“荷式开门法”纳入驾培课程。对于广大驾驶人,除了告知“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更应让其知道如何做可以避免“开门杀”。近年来,“荷式开门法”又称“回头开车门法”备受一些驾驶人和乘客推崇——司乘人员开车门时使用距车门较远的手开门,坐在左侧的人用右手开车门,坐在右侧的人用左手开车门,从而强迫自己有一个转体动作,更好观察后方情况,减少视觉盲区。2020年5月起,北京市驾校培训专门增加了“回头开车门法”相关内容,各地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驾培机构等也应积极借鉴、推广此法,帮助驾驶人养成规范停车开门的习惯。
其次,落实出租车、网约车司机提醒义务。在“开门杀”的问题上,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存在着“谁开门,谁担责”的认知误区。事实上,如果司机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乘客突然开车门导致事故发生,司机也要承担责任。如果出租车违法停车且未尽到提醒义务,可能承担“开门杀”事故的全部责任。为此,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大出租车、网约车司机的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其规范停车并尽到提醒义务,避免乘客“开门杀”事故。
此外,非机动车驾驶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开门杀”事故的发生,既源于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客缺乏安全意识,也与非机动车车速过快、驾驶人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有一定关系,防范“开门杀”,同样需要非机动车驾驶人参与进来,做好安全出行。驾驶非机动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佩戴安全头盔,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横向安全距离,防止车门突然开启引发事故。漫画/王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