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执行过程中发现另有罪行(死刑执行过程中拍照和录像)
大家既然对执行死刑这么有兴趣,我来和战友们谈谈往事吧;我是1989年入伍在南方某武警总队服役,下到中队就做为副射手参加了第一次任务,说实话能参加这次勤务的原因还不好启口;原因是中队长看我太调皮,到中队后在外面和社会小青年打了几架,并受了一个严重警告处分;队长为了教育我才让我去感受当人犯大错无法回头的绝望和悔恨(这是我提干后他才在喝醉酒告诉我的)。
下面我来讲讲执行死刑犯的流程,一般在执行的头一天去选好刑场,都是选在离城区15公里左右的路边方便进出的平坦地带,不能有明显的上下坡,哪样会影响车辆的停放和执行人员的押解和撤离,也不利于现场的警戒和法医的检验。去选刑场的人一般是本地政法委书记或副书记一人,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和武警支队参谋各一人,执行的武警中队负责组织的领导一人(一般是正或副中队长),勘察好现场不再透露给其他无关人员,包括没参与选场地的其他领导,哪怕是市委书记也不知道,这是惯例。
选好刑场回到看守所或公安局开始开会分工,警戒,押解手,正射手,副射手均明确到个人;我们南方是一名罪犯由俩名押解手,正副射手各一名,头天晚上11时左右将死刑犯从监室提出,由俩名武警,公安和法院各一人负责看守和与其交流,安抚他的情绪,吃吃喝喝的除无理要求外一般予以满足,到早上照惯例吃一碗放荷包蛋的面条,这就是“临死吃碗面”的来由,据说是上千年来的规矩。
吃完面条后开始捆绑,我们内部叫“执行绳”,押解犯人从甲地到乙地的叫“押解绳”,捆法不一样,执行绳就是我们俗称的“五花大绑”,捆好后在后领中间插一块“枪决。。犯。。。”的尖木牌,上面用红漆打一个叉;此时法院的法官来验明罪犯正身(指是否是罪犯本人)然后当次执行的现场总指挥下令押赴公审大会公判,公判大会一结束马上由各自负责的人员带上大东风或大解放货车风驰电掣地奔赴选定的刑场,在捆绑时我们都会用绳子将犯人的小腿处裤脚捆紧(防止吓出的屎尿流出)。车一到现场不做任何停留,押解手马上将吓瘫的犯人拖至指挥员指定的位置,正副射手枪内均只许有一发子弹,就位后指挥员问”准备好了嘛“,如果都回答”好或完毕“,指挥员站在一边举起小红旗叫”预备“时,正射手平端步枪用刺刀顶住心脏位置(八九十年代南方打心脏,北方打头部),看到射手准备好以后指挥员下达”放“的口令,在俩名扶住犯人肩膀押解手后退一步的瞬间正射手开枪,犯人由于是跪在地上,枪响后上半身扑倒,射手马上举枪戒备,押解手上前将扑倒的犯人两腿拉直使其俯卧在地上,押解手此时后退,射手上前用脚踩在中弹处摇晃挤压为其放血,同时大声叫犯人将气呼出(这样可尽快断气,减轻痛苦);如果发现已死亡就叫法医来验明,法医说已死的话我们的任务就结束,反之副射手上去补枪,还没死则由现场指挥员再补枪,直到其死亡。
这时行刑武警的任务完成,退到外围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剩下的交给法院和火葬场的工作人员,如允许的话就由家属到殡仪馆去收尸。还有很多细节不方便透露,敬请战友谅解!
发言这位我可以肯定他没经历过,不管在南方或北方绝不会将刑场选在河边,这是常识;而且副射手在全国都是一名,而押解手是两名;在后来的部队生涯我先后执行了不下十次,但大都是作为现场指挥员,自己动手的时候不多。说实话没经历过的人不知道当人面临死亡时的那种绝望和可怜,用任何词汇都无法描绘出那种场面,发此帖的目的也是起个教育警示作用,希望以身试法和想不劳而获的人以此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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