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福星科技股票k线图)

2022-11-13 15:30:21 0

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福星科技股票k线图)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1-00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星股份”)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集团”)通知,获悉福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述证券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1-00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其他股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融福国际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融福”)、福星惠誉控股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欢乐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欢乐谷”)分别与集友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银行”)和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集友银行福州”)签署《贷款合同》(上述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质押合同》和《存款监管协议》等相关合同。上述合同约定,武汉欢乐谷向集友银行福州申请开立人民币37,000万元定期存单,并质押给集友银行,集友银行向香港融福提供39,000万港元贷款,期限为18个月,贷款利率为2%+3个月Hibor,约3.25%左右。公司为香港融福偿还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要求香港融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不超过300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且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批。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香港融福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获得从福星惠誉经审批担保额度调剂37,000万元,本次使用额度37,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福星惠誉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1,500,000万元,本次调剂前担保余额1,421,405.16万元,本次调剂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384,405.16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香港融福,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03月11日,注册资本6,000万港币,注册地址香港,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武汉欢乐谷向集友银行福州申请开立人民币37,000万元定期存单,并质押给集友银行,集友银行向香港融福提供39,000万港元贷款,期限为18个月,贷款利率为2%+3个月Hibor,约3.25%左右。担保条件为:公司为香港融福偿还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由此所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公证费、质押财产保管费用、保险费、订立及履行主合同、本合同及实现债权的一切合理费用等(包括不限于实际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质押担保的期限自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合同的生效日期: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属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香港融福筹措资金,促进其业务的稳步推进。香港融福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已要求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451,076.8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1,820.97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51,076.8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9.87%)、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1,820.9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0.13%)。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付,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无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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