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实验小学老师的名单,三门县实验小学老师的照片
三门县实验小学2019年一年级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三门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共270名,6个班。
一、直接招收对象及办法
招生对象
(1)适龄儿童(指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籍未注册人员)在2016年6月30日前(即2016年县政府关于《三门县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出台前)有学区内户籍的。
(2)其它符合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及录取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须在6月25日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复印:1、户籍地址页;2、父母信息页;3、孩子信息页)到我校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2)相关部门在6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7月3日前公示学区内新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录取注册;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人员,须于8月31日到我校报到注册。
二、摇号对象及办法
1第一批次
在完成上述对象招生工作后,若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1)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招生当年6月30日,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学区内未满3年,且其父或母一方在2016年6月30日前有学区内户籍的。
②至招生当年6月30日,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学区内未满3年,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招生当年6月10日前取得学区内房产的。房产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须是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为产权人(或共有人),若产权人与共有人非直系亲属的,只能受理其中一人的申请;②房产性质须为住宅或商住。
(2)招生时间及录取办法
①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须在7月9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或房产所在学区学校进行预登记。县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与县实验初级中学小学部为组合学区,新生只可在组合学区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第①类对象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第②类对象报名时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若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或首付款发票、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资金发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②相关部门在7月12日前完成审核工作。7月14日上午预录取,公示期3天。若空余学额大于或等于报名审核通过数时,通过审核对象予以全部预录取;若空余学额少于报名审核通过数时,采用电脑摇号方式录取。
③摇号未录取的,须在7月19日到上述其他完成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继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第二批次
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若我校仍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1)报名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非学区内户籍,其父或母一方在招生当年6月10日前取得学区内房产的(房产条件和第一批次房产条件相同)。
②适龄儿童少年非学区内户籍,其父或母一方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区内户籍的。
③至招生当年6月30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学区未满3年的。
(2)招生时间及录取办法
①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须在7月2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或房产所在学区学校进行预登记。县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与县实验初级中学小学部为组合学区,新生只可在组合学区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其中
第①类对象报名时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若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或首付款发票、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资金发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第②类对象报名时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第③类对象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相关部门在7月27日前完成审核工作。7月28日上午预录取,公示期3天。若空余学额大于或等于报名审核通过数时,通过审核对象予以全部预录取;若空余学额少于报名审核通过数时,采用电脑摇号方式录取。
③摇号未录取的,须在8月3日到上述其他完成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继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第三批次
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若我校仍有空余学额,则在8月7日接受摇号第三批次招生对象报名。
第一、第二、第三批次摇号时间、地点及摇号办法见学校公告。所有被录取的学生须在8月31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每一批次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在三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告栏上公示3天,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报名时间
直接招收:6月25日
第一批摇号:7月9日
第二批摇号:7月20日
第三批摇号:8月7日
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 报名地点 —
三门县实验小学教学楼一楼
报名咨询电话:0576-89315625
链接: 三门县中小学学区划分调整!2019、2020年招生政策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