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原判
中新社南昌11月30日电 (记者 王修君 李韵涵)11月30日,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二审公开宣判,维持死刑原判。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图片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一审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18日至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江西高院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江西高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
图片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江西高院还认为,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双方亲属当日旁听了宣判。南昌案受害人熊启义的叔叔熊刚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劳荣枝的辩解是苍白无力的,正义不会缺席,维持原判是她罪有应得。”
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在听完宣判后情绪颇为激动,表示将继续请律师为劳荣枝申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