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近期坠楼事件(常州坠楼事件真相)
常州近期坠楼事件的原因,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因为孩子父母不负责任,没有照顾好孩子导致的悲剧。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正确。近日,江苏常州一名5岁男童在幼儿园被老师打成脑震荡,家长将老师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0万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看吧!事情发生在四川成都,一名3岁的小女孩在幼儿园被老师打成脑震荡,家长认为老师的行为构成 *** 儿童罪,于是将老师告上法庭。
小学生坠楼身亡,家长群疯狂点赞,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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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看到这样一件事:江苏常州,有个姓缪的五年级小姑娘。
据孩子妈妈讲述,2020年 *** 作文课,缪缪在《三打白骨精》读后感中,认为白骨精很善于欺骗,十分可怕,并发出感慨:
“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善良,可内心确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样一个角度新颖的观点,被任课的袁老师当堂批评:“太负能量。”
下课后,缪缪冲出教室,爬上栏杆从四楼坠落身亡。
以上是缪缪妈妈讲述的事情经过,在官方通报出来之前,可作为参考。
一朵初放的蓓蕾,就这样突然凋谢。
从缪缪妈晒出的 *** 可以看出,缪缪绝对不是一个“负能量”的孩子。
相反,她想象力丰富,十分活泼可爱,曾在作文里描写星星舞会,浪漫而又纯真。
她热爱学习,会在作文本的封面,画上可爱的插图,激励自己“沉迷于学习和作业”。
她还擅长唱歌、跳舞、画画,拿过一墙的奖状。
疫情期间,她和妈妈一起开心的跳舞。六一当天,她用自己积攒的零花钱,给爸爸过“儿童节”。
可是这个可爱的小天使,永远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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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更令人心碎的是。事发之后,缪缪妈妈晒出的一张家长群聊天截图,颠覆了我的三观。
当时是缪缪身亡后的第三天,还躺在殡仪馆里,家人多次痛哭晕厥。
学生家长群里,一位家长却带头呼吁:“所有群里的同学,你们这只一句话,袁老师没有错,你们点个赞。”
然后底下是一连串的点赞式站队,像疯了一样。
直到两个小时后,一位家长小心翼翼地提出:“这时候点赞,会不会对缪缪的家人增加伤害?”
“我现在只想对缪缪家人说节哀顺变。”
接下来,才有几个家长附和:“我们现在都很痛心,大家不要发表任何言论,就是尊重缪缪家长和老师。”
当缪缪的爸妈,守着孩子留下的满墙奖状,和冷冰冰的身体,看到微信群里一连串的点赞,会是什么心情?我无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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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生家长微信群,经常一不小心,就变成“大型拍马屁现场”。
老师即正义。不管老师怎么做,都是对的。
一些家长为了赢得老师的好感,使出浑身解数。
我的一个同学,就曾向我吐槽。
他们幼儿园家长群里,就有一个非常典型的“马 *** ”。
平时整天在群里排比句,三天一问候,五天一抒情,也就罢了。
老师偶尔发条通知,他都要紧跟在后面,来一句:“谢谢老师,老师辛苦了!”
其他家长见状,也不好无动于衷,只能一连串的:“老师辛苦了!”生怕稍微落后,自家孩子就会被忽视。
以至于通知消息被埋没,满屏都是“辛苦了”。
后来的家长,只能翻老半天消息,才知道老师发布了什么。
更可气的是,这个人家里不算特别有钱。
但每逢教师节、感恩节、圣诞节,或者老师结婚、生娃等时候,他都会积极在群里号召:“大家一起表示表示吧。”
怎么表示呢?自然是凑钱做锦旗,买花,买蛋糕,甚至买婴儿车,没完没了的摊派。
原本平等的家长和老师的关系,在他的鼓动之下,变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仰望。
而经济困难的家庭,也只能私下埋怨几句,然后随大流,花着原本没必要花的消费。
我听说之后,不仅想起了之前看过的新闻:
一个家长在群里建议:“班主任老师特别辛苦,咱们家长确实应该表示一下。”
另一个家长没好气地回复:
“我听我姑娘说,他们班主任老师现在还没买房子,要不咱们凑钱给她买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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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理解在家长群“拍马屁”的心情。
一些家长觉得:“只要我好好表现,哄得老师高兴,她就会格外善待我家孩子。”
可惜,这只是一厢情愿的美梦。
真正的好老师,根本不喜欢这样的恭维,更不会被鬼迷心窍。
不仅如此,他们也非常反感。
因为 *** 都能看出来,拍马屁的家长是怎么想的。
这样的家长一点也不信任老师,认为老师对孩子们毫无爱心,很容易给孩子穿小鞋。
而且他很自私,一心想让孩子得到特殊优待,比其他孩子高出一头。
正常老师,热爱本职工作,关爱学生的老师,都不会喜欢这样的家长。
而什么样的老师,会喜欢这样的家长呢?
那就是高高在上的老师。
缪缪小朋友坠楼之后,家长群在集体赞扬老师,就很让我怀疑:
这个张口闭口讨厌“负能量”的老师,是个什么老师,让家长群聊变成了这样?
别人在痛哭孩子的去世,他们明明默哀就可以了。却为了给自家孩子争取一席之地,急着在群里点赞?
究竟是什么,让她们相信,这位老师喜欢看到这一串的点赞?
点赞之后,他们就不怕下一个哭的会是自己?
真正的好老师,根本不喜欢这样的恭维,更不会被鬼迷心窍 。点赞之后,他们就不怕下一个哭的会是自己?
其实我觉得这应该就是反映了人性的漠视,而且说明很多人都是喜欢看热闹的。
我觉得家长群里面的家长特别的没有素质,面对这种事情,更多的应该是关心,而不是说在这种场合去进行点赞。
常宁一初中生玩刀脱鞘意外刺死同学,学校协议赔死者家属79万元,孩子将受到什么惩罚?
谢谢邀请!初中生在课间嬉闹时玩刀脱鞘意外刺死同学,学校协议赔偿79万元,根据相关法律孩子因未年满十四周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法律,孩子也满十周岁,也对危险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在玩耍时不应玩 *** 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游戏,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由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负责赔偿。但相关的报道中却从未提及。
从这次事件中,暴露三个方面的管理问题。一是家长在对孩子管理中,不应让孩子购买带危险性的器具玩耍,如孩子自行购买应给予收缴销毁;二是学校管理不严,对于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学生持有带危害性的 *** 来校未予以制止、收缴;三是网上销售监管不到位,对于此类危险 *** 应禁止或限制销售。只有这三方面都管理到位了,才有可能避免意外的发生。
养大一个小孩真的不容易,自己做了父亲一年多了,从要孩子,怀孕,胎停,失落,求医,再孕,保胎,生产,照顾,但凡有小孩的都知道这一切有多么不易,而自己又在那个软绵绵的小肉团上倾注了多少心血和青春,寄托了多少希冀和梦想。
谁敢去想一想,当熬过了他只会哭睡的婴儿时期,蹒跚学步的幼儿时期,送他去幼儿园时的哭闹不舍,上小学后的复习预习,小升初时的殷切期望......当痛并快乐着的看着他一天天成长自己一天天老去时,突然一切乍然而止!他被人杀了!
没有孩子或者不爱自己孩子的人,不要去想,也不要回答,有了孩子的人,敢想么?我不敢,我看着头条里一个个回答还在讨论是失手还是故意,是脱鞘还是扔的时候,真想知道这么讨论的人,你们多大了?有孩子吗?有人性吗!你敢把你的“理性”发给亲朋好友让他们看看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么?!
79万?给你79万你愿意承受这痛苦吗?惩罚?我真不敢想。
胡美美律师的答案是:学校和玩刀学生均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前两者分担死者的赔偿责任,其中玩刀学生父母(监护人)负主要责任,学校负次要责任。
本案中,玩刀的学生涉嫌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该罪名规定于《刑法》第233条,全文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 ***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在该法的第17条同时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 、 *** 、 *** ***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该规定从年龄上直接将犯罪嫌疑人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责任的时间定在了16岁以上。本案中玩刀学生仅为初中生,不满16周岁,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 收容教养。”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该学生为过失犯罪,无收容管教之必要。所以其面临的处罚仅仅是“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现实生活中,孩子家长往往会采取转校的方式让孩子继续完成学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上学期间带管制 *** ,属监护人(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之情形,故其父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学生在在校期间 *** 、玩刀,视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故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监护人和学校责任比例划分上,因为我们无法强求学校能够及时发现学生持有 *** 。所以,胡美美律师认为:应由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次要责任。
在赔偿总额上结合常州本地的经济条件及相关负有抚养义务人的实际情况,胡美美律师认为79万的赔偿总额是合适的,但若校方单独赔偿79万则系校方因各种考虑在法律之外多赔的结果,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远低于该数字。
阳美路口又发生跳楼事件?
但愿没出什么意外
一时冲动的结果,希望没事发生
常州电梯坠落
额
8月16日上午,江苏常州发生一起电梯坠落事件。事件造成5人死亡。据了解,该事件发生在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羊绒城东面一建筑工地,该建筑的主体施工已近完结,电梯也准备拆除。电梯坠落原因可能是缆绳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