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丽事件对乘务员的处理(罗海丽现在还是老师么)
不守规则的,都是社会公害
罗海丽何许人?她就是前两天拦高铁的奇女子。当时她的老公因为错过了检票时间,被拦在了检票口。她用血肉之躯奋力卡住列车车门五分钟,以一己之力造成了这趟高铁及后续列车的晚点。
作为当事人,罗海丽还发表长文对于此事进行解释,列举了很多自己没错的理由。
拦高铁,理由是老公下来10秒钟就可以上车了,“凭什么”你们就不让他上车?我这样做有错吗?
告教委,理由是我的教学又没有过错,“凭什么”让我停职?
细心的朋友可能发现,罗女士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至始至终,她都觉得自己又没做错什么,学校与教委更不应该处分自己。
当事女子系小学教导处副主任
已被停职处理
合肥永红路小学官网显示,罗海丽任教导处副主任,是从教11年的小学语文高级教师。2009年所带班级荣获区级优秀中队,2010年被评为区级德育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委区级优秀班主任。
真是一波未息,一波又起。这个神后续,惊掉了一地眼球!这样的人,真的可以为人师表吗?为什么一位德育工作者,在违背最基本规则后,不仅意识不到自己错了,还委屈的喊不公平?
这世间最大的不公,就是对规则的藐视与践踏!浏览罗主任的简历,可以推断出她是一个能人,顺风顺水春风得意惯了,自然也就不需要遵守那些繁文缛节了。这是我们中国式的潜意识:所有的规则,再重大的规则,在一些人看来,也是处女膜。处女膜,就是给人破的。破了,说明你有本事;破不了,说明你无能。
你是想作一个有本事的人呢?还是被人看作无能之辈呢?显然,要做前者。比如红灯,除去救护车、救火车之外,要是你敢闯红灯,那就必是牛人,必是有特权的。规规矩矩过马路的,肯定是一无所有的草民。
中国是一个特别讲成败的地方,以成败论英雄,也是以成败论是非。只要成功了,一切的卑鄙伎俩都可忽略不计,还可作为谋略大肆渲染。以李世民为例,杀兄弟、囚老父,在一个百姓身上,必是死罪无疑,也是对儒家确立的“忠孝”礼仪的最大嘲笑。可是,他成了,这些罪状一笔勾销。史书上大赞特赞的是“贞观之治”和千古一帝。只要结果,不看取得结果的过程;只看结局,不看造成结局的手段。这样的潜意识,慢慢就导致越是能人越飞扬跋扈,越带头破坏规则,甚至他们往往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做错了。
长此以往上行下效,大人物践踏大规矩,小人物破坏小规矩,大家都想尽一切办法来坏规矩,钻空子,占便宜。在哪一级就破坏哪一级的规矩,结果是,统统没有了规矩。
很多人,其实都有极其矛盾的一种心理,一方面,觉得社会很不公平,凭什么他他他就可以做这种违规的事,而我不可以;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如果有一天发达了,可以不受规则限制,那是一件很风光的事。所以许多人一旦有权利了,上位了,做的第一件事,一般都是改规则!
新规则,说白了就是对原有的规则的破坏,是从上而下的最大的破坏!新规则,往往不是局部调整,而是全部推翻重来。这样的颠覆,不是打着发展的旗子,就是标榜着法制的名义,一旦谁提出异议,道德的谴责又成了最犀利的武器。所以我们的官员,到一个地方就会新官上任三把火;我们的人民,到一个地方就会做出各种奇葩的事情。根源就在于,究竟是规则说了算?还是人说了算?
不遵守规则,就是为恶,恶无大小之分,养成恶习就会酿成恶果。
高速路可以侵占应急车道,阻挡生命通道;飞机上可以打开窗户透透气;在泰国白庙可以随地大小便;游客可以摸大象的尾巴导致领队丧命象蹄;野生动物园可以无视规矩下车;为了逃票,可以翻虎园的围墙;女博士误机了可以掌掴地勤;为了图方便,可以穿越轨道去爬对面的月台,结果列车呼啸而来……
各种真实事件的新闻报道,都成了段子,让人笑不出来又欲哭无泪。即使引起了山呼海啸般的道德谴责,违规之事却仍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胡适先生曾说过:
一个肮脏的社会,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的正常社会,道德也会自然回归。一个干净的社会,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那么这个社会最终会坠落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社会。
先遵守规则制度,再来谈道德。违背了规则制度的道德没有任何意义,只谈道德不讲规则,这样的社会很虚伪。
德国大概是全世界最守规则的国家之一了。一提到德国人,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严谨、一丝不苟、按规则来。
德国有句俗语叫:Ein Mann, ein Wort。大意就是定下了诺言就要遵守。他们从幼儿园就开始教孩子们要严格遵守规则:
德国人认为,对孩子们来说,自由也很重要,但自由并不是说可以毫无限制,毫无底线,如果要在一起和平共处,那么必须制定一些大家都要遵守的规则。
规则可以让孩子们避免受到伤害,让他们大致了解到在一个小社会里跟其他人共处是什么感觉,对提高孩子们的社交能力很有帮助,也可以教会孩子们如何使生活井井有条。同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对规则的敬畏可以培养孩子们的同理心。因为规则的制定和遵守,能让他们知道其他人的需要,懂得为其他人着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维护的不止是自己的利益,也是其他人的利益。遵守规则,也就自然讲信用、有教养、有责任感,也无怪乎德国人被称为素质最好的群体之一了。
而我们这个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关系社会,不是规矩社会。大家都视人情关系在规矩之上,经常不守规矩,而有通过人情、关系搞惦,甚至在法律层面,“捞人”都已经成为一种职业了!
在中国,规则有三大敌人:人面,人情与侥幸。
人面,就是人大于法,利用手里或大或小的权利,去逃避规则、破坏规则。一旦能够通过不遵守规则而获得利益,不但窃喜于胸,还溢于言表趾高气扬。这种规则制定者玩弄规则的事,被用来证明成智慧,被称为懂得变通,貌似一种榜样,实际上却遗祸无穷。
人情,则是利用人们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心,藐视规则,逃避处罚。保护弱小,爱护动物,照顾老弱病残,确实是我们应该做的,但这并不能成为弱势群体不守规矩的保护伞,更不能"倚小卖小,倚老卖老",对其他人进行道德绑架。
这两天发生件事,长沙一警察蜀黍击毙一只伤人的金毛犬,反被人肉曝光家庭住址,无数爱狗人士群起而攻之,甚至去他家门口烧花圈。民警依法办事,最后却被指责为残忍的侩子手。
侥幸,成为违规的催化剂。一旦闯红灯没有被抓住,翻栏杆没有被撞到,插队买票没有被揪出去,心里那道底线就可以越来越低。再加上法不责众的错误意识,不守规矩就成了常态,这是人性中最自私的体现。殊不知如果每个人一个小小的破坏,最终会变成割伤他人与自己的利刃。处处不讲规矩,治理就会失序,这样的秩序还能走多远呢?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靠的就是规则,制定出来的规则要大家共同来遵守才行。当一个社会变成了别人违反规则时民意汹涌,务必要严惩,甚至以践踏他人的个人权利都不顾;而自己违反规则时,最好能网开一面,能者强者有关系者皆可循而避险,那么规则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破坏规则的成本很低,纵然会得到一些即时奖赏与方便,但它带来的危险却是致命的。如果每一次破坏规矩都能收获奖赏,那破坏规矩就成为了潜规则;明面的规则成了摆设,混乱与互害的规则就会伤害到你自己。你抢了别人的利益,新生代又会来抢你的资源,一切都很自然。
愿有那么一天,循规办事成为最真实的捷径,无需人面情面。
愿有那么一天,不再用惩罚来维护规则,人人可以自觉自愿。
愿有那么一天,中国人在全世界不再被贴上不守规则的标签。
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所有的不守规则,都属于社会公害!
这句话,我特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