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夏娃偷吃禁果的故事(亚当夏娃偷吃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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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禁果在现今词条解释中是指男女之间在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前提下发生性关系,或是在未成年阶段与异性发生性关系,或者是指青年男女初恋时,两个单纯的相互吸引下发生的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性关系。可是在古老的传说中,亚当夏娃偷吃禁果是怎么样的一个故事呢?亚当和夏娃为什么要偷吃禁果呢?
古老传说中,上帝在东方造了一个伊甸园里,并给里面配上了许多种活物。园中央有两棵树:生命树与智慧树。上帝造了亚当,让他去园中,告诉他说,除生命树和智慧树上的果子外,其他果子他都能吃。上帝派所有动物到亚当那里,亚当就给所有动物取名。
之后,上帝就让亚当好好睡一觉。亚当睡觉的时候,上帝取下他的一根肋骨,用这根骨头造了夏娃,这样,亚当就不会孤单了。亚当和夏娃光着身体,很幸福地生活在伊甸园里,与上帝和谐相处。
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
可是,所有动物中最邪恶的一种是蛇,蛇问夏娃,问她可否能吃任何想吃的果子。“那当然,”夏娃答道,“除开智慧树上的果子,我们想吃什么果子就吃什么果子。
但智慧树上的果子,我们吃了便会死。” “才不会哩,”蛇说,“如果你们吃智慧树上的果子,就会发现善恶有别,这样就跟上帝是一样了。上帝就是因为这个理由而不让你们吃智慧树上的果子的。”
邪恶狡猾的蛇就这样引诱亚当和夏娃去偷吃禁果,最终有没有成功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夏娃带着渴求看着那棵树,被那水灵灵的果子诱惑得受不了,因为那果子会使她聪明。最后,她再也忍受不了,就摘下一枚果子吃了。之后,她再摘一枚递给亚当,亚当也吃了。之后,他们彼此对望,意识到自己是裸体,也明白男女身体有别,就有了羞耻之意。他们急忙摘下一些无花果叶盖住身体。
亚当和夏娃美好生活的画面
天黑下来,有了凉意,他们听到上帝的声音,上帝来到了园中,他们就藏了起来,上帝看不见他们两个。可是,上帝喊亚当,问他在何处,为何藏起身来。亚当答道,他听到上帝的声音,但很害怕。上帝说:“如果你害怕,那一定是吃了我禁止你们吃的果子。” 亚当立即指着夏娃说:“是这女人让我吃那果子的。” “是的,”夏娃答道,“可是,诱惑和欺骗我的是那条蛇。”
这样,上帝对蛇下了诅咒,并把亚当和夏娃赶出伊甸园,说:“既然你们已经知道了善恶,那就必须离开伊甸园了。如果你们留下来,那你们可能会去吃生命之树上的果子,那你们就会永远活下去了。这样的事情是我所不能允许的。”上帝就把他们赶到尘世里,咒骂他们,说从今往后,亚当必须累得满头冒汗才能活下去,夏娃必受分娩之苦。在伊甸园的东边,上帝派一个天使驻扎在那里,手拿冒火的宝剑,守住了伊甸园的入口,保卫着生命之树。
上帝惩罚亚当夏娃
于是亚当、夏娃及那条蛇各领其罚。亚当偷吃圣果,按理罪不可恕,但念其受人所骗,情有可原,因此所领之刑最轻。上帝罚他一辈子务农,春种秋收,要用自己的血汗来浇灌生他养他的大地才可免受饥饿之苦,农民这种行业由此而生。夏娃不该轻信谗言,因此上帝罚她要饱受生育之苦。
而对于那条蛇呢,则砍掉其四条腿,一辈子要用肚皮走路,以泥土为食,而且还要终生与女人为敌,见到女子即咬其脚后跟,此后女子便开始怕蛇,而男人们则见蛇就打其七寸。
看来亚当和夏娃为什么要偷吃禁果,在古来传说中已经有个答案了,这也告诉我们话可以乱说,但是禁果不能乱吃。
上帝为何不要人吃分辨善恶的果子?
圣经开篇不久,就讲了一个令人百思不解的故事,就是亚当和夏娃违反上帝的命令,吃了不可吃的“分辨善恶的果子”,并对赤身露体产生羞耻感的事。
上帝为什么不要人吃“分辨善恶的果子”,难道人不应拥有分辨善恶的能力?
如果这个世界里,人都是不知好歹,不辨善恶的人,岂不罪恶更大吗?为什么《圣经》里反而将人类一切的苦难和罪恶,归罪于能知善恶呢?
这真是太令人困惑了!不知好歹、不知羞耻,那还是人吗?做人起码应该懂得的道理,怎么竟成了苦难和罪恶的源泉呢?
耶和华 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纪2:16-17】
《圣经》既然说上帝是创造我们的神,是爱我们的主,为何却不要我们有分辨善恶的能力呢?祂真的是爱我们的天父吗?
(耶和华 神)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创世纪3:17】
耶和华 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创世纪3:22】
自从开始做人才沙龙的项目以来,一直是身心疲惫、焦虑万分。而每次的艰难和危机都来自于团队的内部,每个人都各持自己的观点,谁也不能说服谁。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而这标准完全出于个人的主观意志。
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标准衡量,那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判断肯定都是对的。但是任何问题的结果只能有一个,没有一个人能判断出未来的结果。
这也就是说,人一旦有了好坏善恶的判断标准,从根本上就无法排除主观随意性,无休止的争论必然在所难免。
我们知道,圣经旧约的核心是律法书,作为律法,第一要做的,就是如何确定善恶。那么显然,如果无法排除价值判断的主观随意性,就会出来很多标准互相争论,那时发生这种争论该听谁的呢?
谁的拳头大,谁能够称王称霸,谁的标准就是对的。于是,强权产生了,不但产生了,还合理的,因为不这样就无法结束争论,无法结束争论就无法惩恶扬善。
但是,强权一但产生,普遍的罪恶和苦难就一定会到来。因为,即使一个人真的要惩恶扬善,他也必须依靠强权。而这等于是宣示律法出自强权,是个人意志的伸展。所谓“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尽管他的个人意志是良好的愿望,但人们认为不是这样。人们认为靠强权可以伸展个人意志,于是集团暴力产生了。
这么看,要避免罪恶就要避免强权,要避免强权,善恶的标准就不能出自任何人的主观意愿。所以只有采取神的善恶标准。
现实生活中,每个国家的人都会说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包括无神论的国家。但是我们只是把“神圣”二字当形容词看,而且是虚假的形容词,因我们没有神的观念,所以“神圣”是个虚假的地位,这样我们用虚假的地位描述法律的地位,法律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
对于美国、欧洲等以《圣经》为法律基础的国家,常常提到公义、人权,但也是各自定义而已。比如“同性恋”合法化问题,引发剧烈的争论。认为“同性恋”合理一方,其内容既不清楚、也不神圣,其合法性必然遭到怀疑和争议。
所以,人本不该有分辨善恶的能力,人类一切罪恶的根源,就是因为人要像神一样,拥有分辨善恶的能力,人要成为神。
亲爱的主内肢体们:不论你是牧师、老师、教授、或是功成名就之人,请不要按照自己的标准去看待周围的人,更不要轻易的去论断谁的属灵状况有问题,谁是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