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区别)
2019年1月25日,浙江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的80后村党委书记丁燕峰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新仓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年轻有为的村书记,为何会受到处分?这事,还得从去年末秦沙村另外一名村干部张勤峰被查处说起。(中国经济周刊 2019-07-19)
80后优秀村干部4年挪用300万,为何迟迟没被发现?产生此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村党委书记在日常监督工作中疏于管理,在发现张勤峰存在个人债务问题时,未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张勤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给本单位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一案件的查处,也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们,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并不是一句空话。那么党委书记如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呢?
一要责任清。有的党委书记不明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内涵。其实就一句话,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书记的事,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你的责任。责任清才能敢担当。如果党委书记对形势缺乏清醒认识,没有把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主责,就是领导不力。
二要身子正。党委书记作为“班长”,应该对准自己的坐标,摆正自己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位置,在工作中履行职责,在实践中检验担当,坚持做到“身正”。要坚持从我做起,进一步强化和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政治责任,将党建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党建工作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层层抓、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三要敢担当。党委书记既然承担主体责任,就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担当就要不怕得罪人。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要雷厉风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心无旁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重拳出击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请客吃饭,必然会得罪人。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 前锋区司法局 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