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23事件的详细介绍_新疆328事件

2024-04-06 14:32:12 0

新疆423事件的详细介绍_新疆328事件

新疆423事件的详细介绍,以及新疆 *** 尔自治区公安厅发布的通告。这些内容都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信息。我们希望广大网友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传播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我们呼吁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 *** 环境。至阿克苏站(位于新疆 *** 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的二等车站)区间段上行方向正线上。该列车正在执行的是41144次货物列车的运行任务,列车编组不详,但可以确定的是车厢全部是空车。由配属于乌鲁木齐铁路局库尔勒机务段的内燃机车担当本务机车负责牵引。

牵引货物列车的库尔勒机务段所属的东风4B内燃机车

5时16分,列车前方将要通过南疆线喀什至阿克苏区间K1373+423处、和S213省道交叉的一处无人看守平交道口,位于本务机车司机室内的机班乘务组司机按照规定拉长汽笛,提醒可能要通过道口的汽车和行人注意列车将要通过道口,注意避让。

无人看守平交道口标识

5时18分,41144次货物列车机车头和机后前6位车厢顺利通过道口,此时本务机车内的2名司机突然感觉猛地一震,随即就是一连串金属碰撞发出的巨响,来不及多想本能的撩闸做了非常制动。当列车踉踉跄跄地停下后2名司机下车查看,当即大吃一惊,因为在他们眼前只有本务机车还孤零零地杵在线路上,机后的货车车厢早就歪七扭八地躺在线路之外,车厢和转向架“头身分离”,部分轮对还留在线路上,场面一片狼藉。

撞上货物列车车厢的重型卡车(非本次事故现场)

发生颠覆的货物列车车厢(非本次事故现场)

东倒西歪的货车车厢中,还歪斜着趴着一辆挂着南充牌照(川R)的江淮牌重型自卸卡车(各种交通事故视频中所称的“马路王者”),卡车的驾驶室严重变形,车内人员生死不知。两名司机立即返回本务机车,于5时30分通过无线电向距离事发地点前方的八盘磨站(位于新疆 *** 尔自治区阿图什市八盘水磨的乘降所)值班员通报事故位置和情况并请求支援。

江淮牌重型自卸卡车

因八盘磨站条件简陋,不具备救援条件,因此八盘磨站值班员得报后之一时间将情况上报给
乌鲁木齐铁路局南疆铁路临管处和阿图什市的相关救援部门派出救援列车和地方公安、消防和救护车辆赶往事故现场。

工务段人员身后就是救援列车

经搭乘救援列车到场的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工务段的救援人员的勘查,事故造成41144货物列车机后第1位至第13位车厢脱轨并颠覆,机后第14位车厢前部转向架台车脱轨。车厢报废5辆、大破1辆,中破6辆,小破2辆;线路损坏600米,报废III型轨枕85根、道口护桩2根,道砟破坏严重。而重型卡车则完全报废,驾驶室内的1名司机在救援人员抵达之前就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当场死亡。经过9小时47分的抢修,600米损坏线路经更换85根III型轨枕外加补填道砟80m³后宣告抢通,恢复通行。

III型轨枕

正在进行车辆起复工作的救援列车起重机

正在进行车辆起复工作的救援列车起重机(救援演习)

该事故构成一起道口列车和汽车相撞较大事故。

根据警方的现场勘查,由南向北沿S213省道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和列车的之一撞击点位于41144次货物列车机后第7位车厢运行方向右侧后部,在撞击发生之前,汽车驾驶人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而事发无人看守道口信号和警示标志设施齐全且运行正常,故初步认定铁路部门在这次事故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南充市交管部门对肇事重型自卸货车的进一步调查,这辆重型自卸卡车的挂靠单位为四川南充吉利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驾驶人身份确认后交管部门发现:该驾驶人生前并没有申领任何机动车辆驾驶证,属于违章驾驶机动车辆,此举属于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根据现场勘查,该载重自卸货车在通过S213省道和南疆线K1373+423处无人看守道口时无视公路和铁路道口标志的警示,不停车不观察,没有进行任何刹车制动导致车辆侵入铁路限界与正常通过平交道口的41144次货物列车机后第7位车厢发生直接碰撞。此举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6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先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规定。

南疆铁路上的一处平交道口

该载重汽车的车主将载重汽车交给没有机动车辆驾驶证、未经专业技能培训、不懂相关法律法规的“三无”人员驾驶,给道路交通和此次铁路交通路外相撞事故埋下重大隐患。

因此,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该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自卸货车车主和货车挂靠单位——四川南充吉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铁路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除了象征性的“人道主义”丧葬费用)。

最后,事故调查委员会对乌鲁木齐铁路局提出了4条安全建议:

1、乌鲁木齐铁路局要加强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及机动车运输公司积极协调,加强机动车驾驶员教育培训,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有关规定,在通过铁路道口时,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遵章守纪安全驾驶机动车。按照交通信号、线路标志(道口)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无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必须减速或停车确认是否安全时方可通过。

2、乌鲁木齐铁路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南疆护路办、政法办、综合办、公安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联络,加大道口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杜绝机动车驾驶人员违法抢越道口的行为。确保公铁平交和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畅通。

铁路道口安全现场宣传

3、将地方综合治理部门管理的南疆铁路无人看守道口治安防护管理纳入监护道口管理,设置防护栏木,配备防护用品,健全日常检查制度,加强防护人员的培训,实行全面监护,强化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

4、乌鲁木齐铁路局要对全局管内范围所有无人看守道口的交通流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时掌握道 *** 通量的变化情况,判定道口是否设置有人看守或者监护,是否需要进行“平改立”改造工程。

一处无人监护道口(注意监护道口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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