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寒库背规寄存冻带鱼致疫情传布 4人被判刑

2022-09-27 22:09:25 0

租用寒库背规寄存冻带鱼致疫情传布 4人被判刑

  9月27日电 据北京市高档人平易近法院微信公家号动静,2022年9月27日,北京市房山区人平易近法院依法公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等人及被告单元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妨害沾染病防治一案,对于被告人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单元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判处分金人平易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等三人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承租了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寒库及丰台区西南郊果品寒库的部门库房。

  2021年4月至11月,被告人杨某某前后自泰国等地入口冻带鱼寄存于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寒库内。进库前杨某某未向寒库提交货品核酸检测、消毒证实等质料,也未对于货品及库内货架入行消毒。被告单元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未对于货品产地入行核实,未检验核酸检测、消毒证实,且在一样平常消杀进程中未对于库房内情况及货架入行消杀,未严酷执行国产货品与舶来品物分区寄存的划定。

  尔后,杨某某在明知疫情防控时代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寒库应该分区寄存国产以及舶来品物,且西南郊果品寒库不容许寄存入口寒链食物的环境下,仍教唆薛某某等人将入口标签改换为采办的标有国产公司字样的冻带鱼标签,并将冻带鱼寄存于西南郊果品寒库。

  2022年1至2月,本市房山区、丰台区接踵泛起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此中薛某某为首病发例。经检测,杨某某承租的两处库房内货品外包装及情况等多处点位显示新冠病毒阳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在疫情防控时代租用寒库背规寄存入口寒链食物,不单未向寒库提交货品核酸检测、消毒证实,也未对于货品及货架入行消毒,且将入口寒链货品与国产货品寄存在统一寒库中并教唆别人将入口标签改换为国产标签,回绝执行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疾病预防节制机构按照沾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在客观上造成为了新冠病毒的传布。

  被告单元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时代,未对于进库的入口寒链食物产地等入行查对,未检验货品的核酸检测、消毒证实,未对于库内情况及货架入行消杀,未严酷执行舶来品物分区寄存的划定,回绝执行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疾病预防节制机构按照沾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在客观上造成为了新冠病毒的传布。

  被告人杨某某及被告单元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的举动均已经组成妨害沾染病防治罪,被告人王某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作为副总司理,均是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应按照妨害沾染病防治罪科罪处分。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照实供述主要犯法究竟并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分。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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