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2022-10-24 12:40:28 0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根据《商州区教育系统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实施原则:

1.坚持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以及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与分配直接挂钩,适当控制分配差距。

适用对象:所有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实施办法:1.考核实行量化积分。

2.核定工作量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与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

3.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作为保底,另外30%进行二次分配。

4.班主任津贴,按每月每生4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从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根据班主任津贴考核发放办法另行考核发放。

5.安保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单独另行考核发放。

6.计算办法:个人奖金=奖金总额÷总得分×教师个人考核得分

考核细则:

1、师德表现(基础分为20分)

A、加分项目

(1)除当值之日外,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及一切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的,每次奖励1分。

(2)综合表彰(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乡镇级加1分,区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B、扣分项目

(1)对扰乱学校秩序、破坏学校财产、危害师生安全的重大行为熟视无睹,不予制止的,一次扣1分。

(2)任意换课、混课、调课的,发现一次扣1分。

(3)工作中推诿扯皮或搬弄是非,影响正常工作的扣2分

(4)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和因排斥差生导致学生流失的各扣2分:

C、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均不得分:

(1)拒不服从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酗酒滋事的;

(3)工作中因违反规定造成不安全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与严重后果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注] :本项每学期考核一次,即每期基础分为20分。

2、教学常规(基础分30分)

(1)、备课(6分)

能依据《课程标准》,准确体现《课程标准》的精神要求,节次、环节齐全、书写规范、有详细的教学反思。节次不足的每缺一节扣1分;无教学反思的扣1分;无教案的不得分。(具体参照《麻池河初中教学常规评价标准及赋分表》)

注:带两门课的此项得分以平均值记入。

(2)、课堂教学(6分)

课堂教学组织严密,知识点、难度、密度分布科学、语言准确规范、师生互动好,效果明显,学生反映好。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误课一节扣2分。

(3)、作业批改(6分)

能够按《课程标准》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布置作业,批改认真及时,并做好讲评及更正。每缺少批改一次扣1分。批改粗心、马虎,有错批的扣2分。

注:带两门课的此项得分以平均值记入。

(4)、课外辅导(6分)

能按要求及时进班,认真辅导,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效果好。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

(5)、成绩考查(6分)

按常规管理办法进行测验并及时批阅,且进行质量分析。未进行质量分析的扣2分;未及时批阅上报成绩的扣1分。

【注】1、体、音、美、安全、综合、信息技术等科目,其(3)(4)(5)项的得分均以其它科目的平均得分记入。

2、本项以实际检查次数记入,即每次基础分30分。

3、考勤:根据新修订的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①事假:每天扣除30元,电话请假翻倍扣款。每月超过5天者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不参与二次分配。

②病假:每天扣除20元;区局批准的实行包干制。

③请假后代理人补偿办法:由本人安排的5元/节,一月以上长期病假者不参与学校二次分配,代理人实行包干制,即每月440元;校警每天按2节算,班主任、营养改善计划、宿舍管理员等每天各按1节算。发放剩余部分由学校统一按人均重新分配。

④婚假、产假、丧假期间及学校安排的教师各种培训期间均执行全额绩效工资;只给代理人记入工作量。

注:a、承担其他事务性工作的参照如下标准:校警每天按2节算,班主任、营养餐、宿舍管理员等每天各按1节算。发放剩余部分由学校统一按人均重新分配。

b.严禁私自调课换课(因公除外),否则双处双罚。

4、教育教学业绩(0-64分):

(1)考试成绩(0-54分):

a、参加区级统考科目考核办法:(以全区所有学校排名计,后6名此项不积分)

b、未参加区级统考科目考核办法: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进行考核。单科成绩均分与前三年同学期同年级同科目期末均分持平即可得20分,若达不到,相差在2分以内扣1分,相差在2-5以内扣3分,相差在5-9分以内扣6分,相差在9分及其以上时扣10分;超过的,超2分以内加2分,超2-5以内加6分,超5-9分以内加10分,超9分及其以上加14分。

注:①带多学科的,按各科得分的平均值计入;

②出现合卷时,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将成绩分开并做换算;若分不开,则按两人同分对待。

③工勤人员及体、音、美、信息技术、安全法制与综合实践教师的教学实绩取其他教学人员教学实绩的平均分作为该同志的教学实绩得分。

(2)教育科研:(上限10分)

① 配合学校或教研组安排,向上级教育部门送交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或自制教具,获奖后按区、市、省级分别记1、2、3分,有两项以上的以最高级别得分记入。

②参加公开课,获奖后按区级、市、省级分别记3、4、5分;

③参加教师技能比赛,获奖后按区、市、省级分别记2、3、4分;有两项以上的以最高级别得分记入。

④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获得优秀辅导教师称号的区、市、省级分别记1、2、3分。有两项以上的以最高级别得分记入。

⑤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获集体奖后每次加1分。

⑥在平时大会通报检查工作时点名表扬的,每次加1分。

[注]教育教学业绩每期只记一次 。

5、工作量(基础分为40分)

(1)根据《课程标准》确定所任学科的课时,按照学校实际,工作量达标即达到全校平均课时量(取所有代课人员的平均数)的得40分。与达标课时量相比,每超一课时加1分,每缺一课时扣1分。(以月课时量计入考核。)

(2)课时量是否达标是以个人课时-全校平均课时来衡量的,等于0为达标,大于0为超标,小于0为不达标。

(3)男55、女50岁以上的教师,以全校平均工作量的80%作为达标量。

(4)领导的课时量核定办法是:

(4)中层领导的课时量核定办法是:

a\ 校长、书记 个人课时-

b\中层领导 个人课时-

(5)正课每节记为一课时,辅导(包括早读、晚自习、午自习)每节记为0.5课时。不同科目课时量系数: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1;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各为1;地理、生物各为0.9;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安全法制、综合实践各为0.8。(以上系数只给正课分配)

(6)其他兼职:教研组长2课时、年级组长3课时 ;管伙:5课时;电工:2课时;远教:1课时;社团1课时,理、化实验室管理员各2课时;生物、体育器材室管理员各1课时;图书阅览室1分;音、美、卫生室、留守儿童活动室各0.5课时;出纳:2课时;报帐员:3课时;保管:2课时;组织课间操1课时;营养餐接收与配发4课时;宿舍管理员5课时;信息员1课时。(按周计)

(7)兼课的(即带两门以上课程的),按正课来核算,每节加0.1课时。临时增加的课时量,发生在那一月算在那一月。

[注] 兼课的界定是除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和理、化以外的科目,如若无此六科的,则以课时量少的一科为兼课。

②工作量以每月总课时来核定

6.教龄积分:≦10年记2分;‚11-19年记3分;ƒ≧20年记5分。

7、配合工作情况:根据对各部门的一些临时性工作安排执行情况,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评议给予1、3、5分。

计算办法:个人绩效=(奖励性绩效总额的30%-班主任津贴)/总积分*个人总积分+ 考勤金额。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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