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四个一”建设 重庆高法院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重庆5月25日电 (梁钦卿)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重庆市高法院持续推进以“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为核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重庆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夏红丽介绍,2021年以来,重庆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0件,生效判决未成年人罪犯620人,判处缓刑163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26.3%;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审结犯罪案件370件397人,重刑率36.3%。
目前,重庆市法院共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72个,较2021年增加60%,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辅助人员282人,较2021年增加125.6%。
夏红丽说,自2021年以来,重庆市高法院建立“小公民法律课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小公民法律课堂”进校园,覆盖山区、库区、边远地区学校,并开展多种形式活动293次,受众10.3万余人。同时,重庆市扎实开展兼职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目前,重庆市法院共有519名法官、辅助人员被选聘为各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较2021年增加132%。
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重庆市高法院探索构建多元协作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2022年以来,重庆市各级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4份,其中民事案件47件,刑事案件17件。
在发布会上,重庆市高法院发布了第四批十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和六个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其中,“刁某交通肇事案”系《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重庆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1年1月,被告人刁某(未成年人)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载人疾驰,将一名老人撞倒身亡。同年11月,刁某被江津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江津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刁某父母离异多年,均疏于对其教育管理,亦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人民法院向刁某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双方正视刁某教育问题,加强对刁某的关心关爱。目前,刁某父母经专业指导已制定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教育计划,全方位履行监护职责。刁某也改过自新,积极面对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