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溺爱的未成年男孩因家庭争执杀父伤母 获刑15年
太原6月2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日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为被溺爱的未成年男孩李某某,因索要钱物等原因多次殴打父母,在又一次发生争执后,李某某持水果刀先后捅刺正在熟睡的父母亲,致其父当场死亡、致其母受轻伤。最终,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该案被害人李某、赵某系被告人李某某的亲生父母,平日溺爱李某某。李某某初中辍学后,开始在社会上游荡,夜不归宿,且因索要钱物,多次殴打父母。2018年6月的一天,李某某又与父母发生争执,当夜持水果刀先后捅刺正在熟睡的父母亲,致其父当场死亡、致其母受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持刀捅刺亲生父母,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并取得亲属的谅解,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5年。
当前,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主要集中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典型暴力犯罪中。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其心智、心理发育受到家庭、校园及社会环境的影响,家庭环境尤其重要,是未成年人成长及完成社会化过程的主要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要给子女上好人生第一课。
在司法实践中,溺爱型、放任型的家庭教育最容易让未成年人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记者了解到,本案中,李某某的父母在其成长道路上,过于溺爱,放任其自由成长,在其辍学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和方式让李某某接受正常教育,而是任由其在社会上游荡,沾染了诸多社会恶习,且在李某某多次盗窃家庭财物、殴打父母后,仍未严加管教,父母只想通过努力挣钱,用给予物质的方式溺爱孩子,殊不知这样的方式,最终纵容李某某走上了杀父伤母的犯罪之路。
据悉,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审理法官通过心理咨询师对李某某进行了心理疏导,亦对其母亲做了心理辅导。李某某在悔过书中写到“已经反省到了自己的错误,家人的过分宠爱让我认为父母的关心是理所当然,感谢法律给予重生的机会,爸爸不在了,出去后一定要给妈妈一个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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