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划定828处历史建筑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今年是我国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40周年,也是广州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周年。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邓堪强接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分享广州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活化利用和名城保护的经验和未来计划。
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建成时间跨度接近200年
2018年,广州列入全国首批10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目前,广州已划定828处历史建筑、1206处传统风貌建筑。2020年,广州结合自身实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并协助住建部制定印发国家行业标准《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积极推广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数字化智能化保护利用实践。
邓堪强透露,截至目前已完成815处、面积约223万平方米的历史建筑三维数字化测绘建档,完成828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广州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建成时间跨度接近200年,最早为清中期,最晚到20世纪80年代末。
由于建设年代久远,有大量建筑的室内空间布局、现状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难以适应现代的生产生活需求,也制约了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和发展。
广州如何破解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难题?邓堪强表示,在“向未来、为人民、小切口”的总基调下,2021年11月,广州出台了《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给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在民生改善带来了更有力度的利好。《实施意见》提出,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
将支持多功能使用和国有建筑租期租金优惠
下一阶段广州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有怎样的计划和目标?
邓堪强表示,一是以大历史的宽度充分挖掘广州新时代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时代价值。坚持守正创新,既保护古代和近现代遗产,又保护当代重要建设成果。二是从制度层面创新探索活化利用的新模式。从惠民利民、鼓励创新角度出发,在多功能使用、国有建筑租期租金优惠、引入社会资本多方参与、建立奖补机制、优化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以全市一盘棋的高度共同探索名城保护与城市可持续发展有机融合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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