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在人们的认知里,一旦涉及律所合并,难免会在律所的名称取舍上举棋不定。好在,正见永申人比较实在,没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结。既然是正见律师事务所和永申律师事务所的合并,那就都保留下来,新所直接命名为“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正见永申的客户基本以外企居多,中文名字的用武之地竟比不上英文名字ZY Partners:自2009年开始,正见永申每年都会被各大评级机构颁发各类奖项,用的都是ZY;也因此,其官网的默认语言也是英文。这种实诚的做事风格,也在潜移默化中积淀为这家律所特有的质朴底蕴。
一步入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就被Logo墙的琉璃材质所吸引。琉璃因其色流云漓彩,故而得名。其需在1400度的高温下烧制,历经四十七道工序,方可成型;因其工艺极具复杂性与高难度,琉璃价值高于水晶。将此置于前台,许是无意为之,但恰好代表了这家律所对于业务质量的精益求精。以教师作比,笔者最欣赏的不是在学术领域取得多高造诣的教授,而是那些真的在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律师也一样,真正令人敬佩的律师不该是以其新闻曝光率作为核心评价指标,而是看他是否能专注于本职工作。
不能说正见永申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但也是“一心只办手头案”,基本将与业务无关的事情抛诸脑后。正见永申目前有五位高级合伙人,分别是周强、李静冰、艾宏、张辉和黄小临,此外还有四位二级合伙人。除了偶尔在专业期刊上出现外,这些名字很少在媒体上曝光;但在他们专业文章的字里行间,你能感受到执笔人令人赞叹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这可能就是正见永申拒绝浮华、不尚虚名,在既定的领域埋头苦干、精工细作,最后也能硕果累累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而,优雅却又质朴,是我对这家律所的第一印象。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词,奇妙地共存于这家律所的文化当中。优雅不仅仅是因为这家律所处处透着不经意而为之的精致,也时时彰显在其对客户的选择、案件的承办上;质朴自不必多言,已是这家律所自上而下统一的做事风格了。
有舍有得,方成精品之道
在很多人看来,现在的正见永申是一家专注于涉外业务,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业务的律所,自然就是精品化律所了;但其实不然。早在1998年正见永申成立之时,尚未明确定下业务方向,可以说彼时走的是综合化路线;不过很快,正见永申就找到适合自己的业务领域,并且在这一领域精耕细作,才有了如今其在知识产权领域响亮的牌子。
走精品化道路还是综合化道路,是现阶段很多律所绕不开的命题。是了,中国律师业再怎么初期,也走过了二三十年,很多客户在选择律所时也开始注重平台规模;中国律所经过这么些年的成长,已经到了要思考下一步怎么转型的阶段了。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律所直奔规模而去,剩下的律所很难按兵不动。但是怎么动,是个问题?是随着这股趋势做大律所,还是微调策略继续做强业务?在这个问题上,律所领头人们犯了难。正见永申人却似乎没有被困扰,仍旧是稳稳地驻扎在知识产权这块阵地,继续钻研业务。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律师中有人擅长做业务,有人喜欢做市场,这都取决于各自的选择。做强和做大都需要实力:做强需要精深的业务能力,做大也需要相当的管理水平;没有哪一种一定好或是不好,适合才更重要。在人数规模上,发展了十八年的正见永申虽未达千人,但也是全国内的中等规模律所。在这些合伙人看来,这样刚刚好,既有能做事的人才,也不用为管理千百位各执己见的律师而头疼。
“为了特地做大而合并,没有这个必要。我们的观点是,不求最大,但求最好。”这句话并非正见永申空喊口号,而是确凿地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客户的服务上去,业务质量也始终奔着这句话而去。“把活干好”,是周强在采访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不管案件标的额多大或者多小,只要你手上,做好才是最要紧的事。”就像是水,明明成分简单到只有二氢一氧,也是人体占比最大的成分,但是除了实验室,这自然界就没有纯粹的水。有时候,看起来最简单基本的事,坚持起来反而更难;而对于这一点,正见永申一坚持就是十八年,已经成为了他们的文化。
原来,正见永申还曾设立过上海、深圳分所,后来都撤回来了。别的律所都想把自家分所开遍全国,正见永申为什么选择撤回来?他们的回答是,如果业务质量不过关,那就宁缺毋滥。不过,弊端是有些客户会觉得不方便,本来想找正见永申代理,因为当地没有设点而变成让正见永申推荐当地律所了。虽觉可惜,但凡事皆有舍有得。ETS(美国教育考试中心)总裁曾给正见永申发过表扬信,大意是说,“中国已经成为了WTO成员,你们为我们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也等于为你们国家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这,就是得了。
见微知著,基于“把活干好”的朴素理念,在过去十八年间,正见永申没有做过重大的转型;当然,这并不代表正见永申固步自封,只要有合适的契机,正见永申也不排斥包括合并在内的改变。不可否认,规模有其不言而喻的优势,合并也确实是一条快速扩大规模的途径;但是,不能单凭这一条作为律所发展的指导准则。律所合并的门道,业内人都知晓几分,到底是完成了从业务到财务的完全统一,还是名义挂牌实则分所而治,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么多年,陆续有律所特别是一些国际型的外国所向正见永申抛来橄榄枝,也有到“谈婚论嫁”地步的,最终没谈成,还是觉得不太“合得来”。古人说的“志同道合”,其实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情。正见永申追求的合并,大抵是在人和基础上的业务补强,如若不是,不妨专心做业务,虚怀若谷待良机。
中国人口世界第一,但是人口世界第一并未给中国带来多少的正面效益。律师事务所也是同样,如果没有精品的服务,仅仅是达到律师人口世界第一也没有多大的积极意义。中国目前亟需的,是能为客户提供第一流的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为此,在过去的近二十年中,正见永申多次放弃了成为“大所”的机会,一直坚持“精品之道”的理念。
不领潮流,专注涉外知识产权
在业内人士眼中,正见永申的涉外业务,尤其是涉外知识产权业务非常强势,某种程度上或许得益于其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即抢滩了这一块市场。事实上,也并没有刻意为之。只是恰巧外企客户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需求,正见永申的创始人们又都有些国外游学经历,所以就成了中国当时为数不多的既懂法律又能用外语交流的律师之一,也就入了这一行。正见永申的合伙人周强说——
“当时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是那么足,国外的一些企业则已经涉足了这一块。”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才设立知识产权庭,之后各地法院开始陆续设立。但是早在1994年,正见永申(也就是当时的正见所)就在美国迪士尼公司诉北京出版社一案中,为原告代理。本案的重要之处在于,由于当时关于著作权保护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尚未在中国生效,无法直接适用,中国法院最后是根据中美两国达成的“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做出的判决。因此,该案被认为是适用双边条约承认境外主体的著作权、并按照中国法院予以保护的第一案。这件案子为正见永申的涉外知识产权业务敲开了大门,或是代理原告,或是代理被告,总有一方是外企。直到现在,正见永申也仍然以涉外的知识产权为主。
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代理,例如商标申请、专利申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正见永申的专利申请驳回率为零。正见永申的合伙人黄小临谦逊地解释道——
“驳回率这么低,第一是累计时间才两年,样本范围比较窄。第二是我们客户的质量比较高,他们的技术确实都是高新技术。第三是我们团队对于专业代理比较有经验,而且大家也比较敬业,每一个案子都全程把关,用最高的标准来做这件事情。但专利驳回率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指标。目前,国内较多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制药等方面。”
另一类则是诉讼。早年虽有很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议,但是外国客户并不信任中国的司法环境,还是倾向于走行政程序;随着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的发展,特别是经历了若干对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予以保护的成功案例后,国外客户才逐渐对中国的司法有所信任,开始以诉讼作为维权手段。中国比较有影响力的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正见永申基本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中。不过和代理不一样的是,诉讼很难标准化、流程化,尤其是版权领域理论问题的高深,以及专利领域技术问题的艰涩,增加了抓住两类案件核心法律问题的难度。
例如1999年《南方周末》特意花了一个版面报道的尤利达公司诉雅芳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案,其二审雅芳的代理律师正好是正见永申。本案最重要的法律点,即是确认最终用户是否应对该独家经销权的权利人宣称的由于该最终用户对该软件的使用导致该权利人与第三方许可合同的解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罕见的最高人民法院为期两天半的庭审之后,该案经历了由一审判决雅芳公司向原告支付3000万美元的赔偿到以原告撤诉结案的过程,首次明确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边界,对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法律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被业界称为中国著作权法第一案。
在知识产权领域,专利权侵权诉讼的和解率高达60%-70%,远远超过商标权的侵权诉讼。这主要是由专利诉讼的特性所决定的:专利纠纷持续时间长,也会存在平行专利无效的情形,充满很多不确定性,到最后很难判断到底有没有侵权。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诉讼双方最后会倾向于和解。
随着中国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影视剧大IP”的概念被创造出来,很多律所开始推出娱乐法律师。当被问及正见永申是否要进军这一领域是,周强坦言,国内的知识产权确实是很大一块市场,但是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与重视,即使是影视行业,也非得等到发生诉讼才会重视。相比之下,大型的跨国公司则会有专门的固定费用用于知识产权的维护。因此,正见永申虽有关注娱乐法业务,但尚未有全面进入国内市场的打算。
“律师是非常务实的一个行当,我们不是在引领什么潮流,而是实实在在地完成客户的委托。由于很多客户是外国公司,英语就成了我们的工作语言。许多项目中,所有的合同都是英文先做,最后中英两种语言不一致则以英文为准。因此,我们每天都在求贤若渴,希望能找到法律和外语同样好的年轻律师。”
二十载积淀,经验之上的洞察力
知识产权属于舶来品,无论是理论研究的深度还是司法实践的广度,都并不充分。因而,在办理相关案件的过程中,经验就显得尤为重要。经过近二十余年的发展与积累,正见永申对案件本身的理解,对法院程序、法官办案思路以及其他一些策略早已烂熟于心,比如技术检测找怎么样的鉴定机构,问题论证请哪些专家等。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正见永申的核心竞争力,那就是在二十余年经验基础之上的洞察力。正见永申合伙人张辉介绍到——
“一场诉讼就是一场战斗,斗智也斗勇,在正反方对抗的过程中就体现了经验的重要性。每次重大或者关键性的诉讼在正式开庭之前,我们都会事先演练。如果要提前在预演时用自己的方式把争议焦点总结出来,就要对法官的办案思路非常了解,这是其一。第二,预测对方会采取什么行动;如果没有相关方面的经验,无法准确预测。第三,用现有资源提前搭建一个框架,然后随时可以出牌。”
别的律师出庭,可能会有理有据地引用之前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学者的观点等;而正见永申律师出庭的开场白可能是——“这个案件我代理的,这个案件是这么回事儿……”。在法院眼中,条理清晰,高下立现。
虽然涉外业务的法律适用与国内业务的法律适用并无本质的不同,但确实存在与国内业务不同的特点。张辉说,这个特点在于国外客户的思维方式、文化背景和中国人不太一样,他们会用他们国家或者英美法系下的逻辑去想其在中国的诉讼。他们很注重程序,会全程跟进,甚至把控案件细节,每一个阶段都要跟他汇报。所以,第一个问题就是跟客户的有效沟通,要从他的角度预先要想到他可能会有什么问题;其二,有些涉外案件难免会牵扯到民族情绪,此时需要极尽可能减少案外因素的影响,争取最好的一个结果。这其实也是经验的体现。
目前,正见永申以涉外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仲裁诉讼、竞争和反垄断为核心业务,并适当拓展关联业务。当被问及如果涉及多部门业务时,如何进行跨部门合作时,周强的表情意味深长:
“其实知识产权跟其他三块业务都有非常紧密的关系,首先正见永申做的主要是涉外业务,要么客户是外国公司或个人,要么是中国客户但涉及境外事务。由于我们代理了很多外国客户的知识产权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涉外业务和知识产权业务对我们来说是同一业务。如果这项知识产权业务涉及到权属争议,就要通过诉讼或仲裁得方式来解决。正见永申的一项业务就把上面说的三个核心的业务板块都占了;如果它是一个反垄断法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这样,一个案件四个板块的因素都占全了。因此,通常情况下,正见永申的四个业务板块都是紧密相连,甚至是相互重叠的。”
换个角度理解,正见永申的涉外业务也一样很强势。例如2014年6月11日开庭审理的新加坡环保科技公司与大拇指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上诉案,最高法院还主动邀请在京的外国使节参加旁听。该案被业界称为是最高法院建院65年以来由五人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且当庭宣判第一案。当然,代理胜诉方新加坡环保科技公司的就是正见永申的律师。
正见永申内部并没有对上述四大领域设置明确的团队分工,律师们虽各有所长,但某个团队并不仅仅只做一件事;一旦其他团队有需求,内部资源就会自动自发地调配整合。例如A团队做一件案子,涉及B团队的某一位可能更懂这件案子的律师,就会把他请过来做经验分享与答疑解惑。这其实也是律师本应该具备的主动学习并快速学习的能力,否则会被甩在实时推陈出新的法律法规之后,无法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
韩进《进学解》中的“业精于勤荒于嬉”,说的也有这层意思;选定一个领域,钻进去好好研究,并且时时更新知识储备,要做到一旦这个领域客户有需求,能够立马反应。这在其他地方,可能需要制度的硬性指导;但在正见永申,即使没有白纸黑字的制度约束,大家也都会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穷尽一切所能把不懂的事情搞明白。
言传身教,激发主观能动性
某种程度上,创办律所也意味着将培养年轻律师的责任担在肩上。除了执业十几年的骨干之外,正见永申还有很多年轻律师,这些律师尚无太多执业经验,而律所有义务为这些律师创造一个正确导向的职业环境,这对年轻人很重要。而今,律师商业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大家都在追求规模。这其实恰好反应了当下律所的两种运营方式,一种偏向于商业化运营,另一种比较注重业务能力;正见永申显然属于后者。
“为什么强调质量、强调专业的这种价值和追求?其实恰恰也是年轻律师都有这种认同感,在这里他会得到英语表达能力的培养,会得到跟国外客户沟通能力的锻炼,能够积累整个案件诉讼过程中所有的经验。他们认同这些东西对他们以后职业发展的重要性。”
正见永申意识到,律所对一级合伙人的过份依赖,将带来不可持续发展的后果。因此,正见永申极为重视人才资源的迭代培养。对于年轻律师,正见永申不会阻碍他们跟客户直接接触,相反还会开放所有公共资源以鼓励;当然,前提是具备一定的能力。这在细节上体现为,合伙人会将与客户的往来邮件抄送给年轻律师,使其在过程中学习如何与客户交流。长此以往地锻炼,直接与客户沟通一些简单的事项就不成问题;等到可以独挡一面时,合伙人就会慢慢放开权限,直接由年轻律师主导。
正见永申内部有多种形式的培训会、交流会,或每周一次或每月两次。此外,看似传统却非常奏效的“言传身教”,也是正见永申非常推崇的培养方式。正见永申的合伙人都在第一线办案,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会带领团队学习怎么办理案件;等到团队成熟之后,合伙人适时抽身,把更多的担子移交给团队律师,给足空间,用压力促进他们更快的成长。
除了能够学到知识,薪酬也是激励人才的有效方式之一。正见永申的绩效分配不按提成,而是基于员工工作小时数和综合能力的评价,这种管理和评价员工的方式接近外所。为此,正见永申专门购置了记录工作小时的软件设备,每个案子会有一个案号,在对应的案号下记上自己的工作小时及所有工作内容。每位律师有一定的时数要求,这样自然而然能形成主动性的驱动。
“世界这么大,年轻律师为什么愿意在你这待着?这一点律所要考虑清楚。要真正关心他们。当年我毕业的时候,带着学校开的介绍信和派遣证到分配的单位报到,工作、住宿单位都给安排好了;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孩子们毕业了,既要自己找工作还要自己租房子住,面临更多的压力。在律所,刚入职的律师不会有非常高的待遇,但是我们都会按照北京法律市场的工资上限支付工资,尽量达到一个在北京能够体面生活的薪酬水平。人文关怀可以从这个角度体现。其实说白了还是这样,一个是学到东西,第二个是经济上的报酬也应该和他的期望值相一致。”
不过,律师其实就是一种服务行业,正见永申的薪酬也是通过每六分钟的计量单位累积出来的;选择律师这一行,要做好付出数十载时光的心理准备。对于律师这一份职业,说高了就是匡扶正义,惩恶扬善;说低了,也逃不开谋生手段的说法,只不过这种谋生手段,很多时候关乎他人的重大经济利益、人身自由。因此,做律师不能急于求成。
“律师和医生一样,也是越老越值钱,而这种‘值钱’需要时间、经验以及人脉的积累,因为你的积累是你的价值评判基本要素。这种积累总得有个过程,不要急于求成,不要饥不择食,争取起点高一点。在正见永申,只要你干的活好,没有人会压制你、埋没你,你会脱颖而出;但前提是你有这个能力,相应的东西就自然而然都会有。”
所谓的“起点高一点”,也正是“优雅”的体现。人才是正见永申最大的财富,但要把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生产力发挥到极致,对制度的要求很高,既不能完全用公司化运作去局限人才能力的发挥,又不能松散得没有聚合力。这也正是正见永申在不断尝试和探索的问题。目前,正见永申搭建了多层次的业务团队和精干高效的后勤团队,建立并实施二级合伙人晋升制度,探索律师分级提升制度,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为年轻律师的未来发展铺设好平台。
结语
《吕氏春秋》中说过,“圣人不能为时,而能以事适时,事适于时者其功大顺势而为”。顺势而为,水到渠成,是正见永申给我的第二感觉。这种发展理念已经浸润到正见永申文化的骨髓中,从来不刻意去开拓业务市场,一步一精耕细作,自然而然就到达那个地方;因而,如果市场真的有需求,正见永申也能够接的住招。
由于在外出差,正见永申的另外两位高级合伙人李静冰和艾宏没有直接接受采访;但在事后的沟通中,他们都表达了一个强烈的理念——没有必要去刻意追求律所的规模,最为重要的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他们还特别强调了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这让我看到正见永申这家律所有别于其他律所的担当。都说律师这个行业和医生很像,但有一点不一样的是,律师这份职业天生自带社会责任属性。在美国,很多政治家甚至是总统,都是律师出身。为什么律师出身的人这么容易走上政途?与这份职业本身对社会、对人的悲悯分不开。中国也有专门为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但终究还是不够多。正见永申在这件事情上,也始终在力所能及地坚持着。
一家律所,既有谋定而动的智慧与格局,又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情怀,想来,成为百年大所,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