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调岗降薪,务工者不平离任索赔
企业单方调岗降薪,务工者不平离任索赔
法院:未协商一致的环境下,变动劳动合同商定内容无效
本报记者 吴铎思 本报实习生 徐鹏威 《工人日报》(2022年09月23日 06版)
近几年,因疫情影响,许多公司面对出产谋划压力,为了下降本钱,很多企业会对于员工入行调岗降薪。对于此,劳动者只能被动接受吗?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审结了一块儿案件,旅店片面给员工调岗降薪,厨师长终极与旅店解约,获赔8.6万余元。
矛盾:单方调岗降薪,纠纷闹上法院
李师傅是乌鲁木齐市某旅店的一位厨师长,其2008年4月1日进职以来前后与旅店签定了三次劳动合同,2018年4月1日,两边签定无固按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商定李师傅在厨房岗亭从事厨师事情,工资尺度为根基工资每个月8200元。
受疫情影响,李师傅所在旅店营业量年夜幅降低。2021年7月,李师傅忽然被通知其由厨房调进外卖店从事厨师事情,级别由6级调整为8B级,工资由每个月8400元调整为每个月5000元,如不平从放置,将按旷工处置。
李师傅分歧意调岗放置,未在人变乱动表上具名,但他仍是于2021年7月7日到外卖店担当厨师。
2021年8月17日,李师傅以单元强行调岗降薪等为由,向旅店递交了离任通知书,要求旅店支付抵偿金等用度,并于8月19日脱离了旅店。
其后,李师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乌鲁木齐市劳动听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判决,确认李师傅与旅店于2021年8月19日消除劳动合同,旅店应支付消除劳动合同经济抵偿金,并补足调岗后的工资差额。两边纠纷未解,两次诉至法院。
核心:调岗降薪是否依法依规
旅店认为,两边签定的劳动合同商定:遵照员工手册;旅店可凭据员工事情能力、事情体现及稽核环境对于其事情岗亭入行调整,薪酬依照调整后岗亭尺度执行。在2020年度稽核进程中,李师傅稽核成就不达标,在2021年又屡次背反员工手册,公司对于其事情岗亭入行调整,彻底合适法令以及合同商定。
同时,2020年因疫情,旅店没法正常运营,2021年虽正常业务,但营业量年夜幅度降低,凭据人社部分相干划定和李师傅的事情体现,2021年7月,调整了他的薪酬,调整通知在工会委员会的见证下向其入行了投递,且调整后的薪酬遥遥高于乌鲁木齐市最低工资尺度。李师傅在接到通知后,到新岗亭上班已经跨越一个月,并定时领取了新岗亭工资,8月19往后未再上班,属私行离任。
李师傅则认为,旅店调岗调薪没有正当性、公道性,即未协商一致。员工手册并无稽核不达标调岗调薪的划定及详细尺度,劳动合同中也未商定,且合同的商定属于手写,未经他肯定,旅店在仲裁进程中提供的体现评估表没有究竟依据,两张背纪单均不克不及证实他不具有厨师长岗亭的事情能力。旅店将他工资由8400元降为5000元,没有明确依据,规章轨制也未经平易近主法式制订,未向他见告以及公示,对于于一个事情数年的厨师长,较着不公允,且调岗后对于他发生了晦气后果。
审讯:须以两边协商一致为条件
《中华人平易近共以及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划定:“用人单元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动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变动劳动合同,应该采纳书面情势。”《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用法令问题的诠释(一)法释〔2020〕26号》第四十三条划定:“用人单元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动劳动合同,虽未采纳书面情势,但已经经现实实行了口头变动的劳动合同跨越一个月,变动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背反法令、行政律例且不背违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纳书面情势为由主意劳动合同变动无效的,人平易近法院不予支撑。”
法院审理认为,旅店凭据两边合同商定拥有对于李师傅入行公道调岗的权限,但旅店行使调岗权时应遭到权力不患上滥用的严酷限定。旅店对于李师傅调岗后,其仍在厨房从事厨师事情,不背反两边合同关于事情地址的商定,旅店将李师傅工资降为每个月5000元,其举动属于变动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而劳动合同的变动须以用人单元与劳动者两边协商一致为条件,旅店在投递调岗通知书时,李师傅明确提出分歧意调整后的岗亭及响应薪资,且回绝签收,即两边未就变动劳动合同协商一致,以是旅店对于李师傅调岗降薪的举动应属于无效。李师傅以旅店调岗降薪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提出消除劳动瓜葛,要求支付经济抵偿金于法有据。
法院终极裁决,旅店支付李师傅消除劳动瓜葛经济抵偿金以及调岗后的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