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若何幸免离开“劳动庇护圈”

2022-10-13 07:52:27 0

超龄劳动若何幸免离开“劳动庇护圈”

  【聚焦职场“银发族”的急难愁盼④】超龄劳动若何幸免离开“劳动庇护圈”

  专家建议,经由过程修法冲破劳动瓜葛主体适格的限定,扩展合用范畴

  本报记者 张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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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超龄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与用人单元之间是否存在劳动瓜葛,成为争议的核心。劳动合同法第44条划定,劳动者起头依法享受根基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21条划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春秋的,劳动合同终止。专家认为,两个条则之间的冲突是造成实践中一系列不同的主要缘由。

  前不久,63岁的田新建向法院提出与公司认定劳动瓜葛的哀求,没有获得法院支撑。一审二审的裁判理由均为“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春秋的,劳动合同终止”。

  干的是同样的事情,只因跨越退休春秋,就不克不及认定劳动瓜葛,享受的待遇相差如斯迥异,是否公道?

  享受不到的劳动庇护

  田新建在上诉哀求中提出,他尽管到达退休春秋,可是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认为两边是劳动瓜葛,要求阳光金宇公司支付其到达法定退休春秋之后的工资、加班费、背法消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但法院认定田新建与公司在其满60周岁以前存在劳动瓜葛,但自其到达法定退休春秋后,与公司形成的即是劳务瓜葛而非劳动瓜葛。

  跟着我国生齿均匀预期寿命的延伸以及康健状态的改善,很多到达退休春秋的老年人仍有精神也有意愿继续介入社会经济勾当。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增强新期间老龄事情的定见》,明确提出探索适宜老年人的机动就业模式,鼓动勉励老年人继续阐扬作用。

  超龄劳动者在劳动进程中的根基权柄若何保障也引发了社会普遍存眷。在劳动进程中,他们广泛面对着工资程度较低、超时加班紧张、产生职业危险无从保障等问题。

  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以“跨越法定退休春秋”以及“劳动瓜葛”为关头词入行检索,在2021年就有3524件案件。不少劳动者的诉讼哀求都包含加班工资、工伤赔偿、背法消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抵偿金等。

  “存在这些问题的基础缘由就是超龄劳动者以及用人单元之间的劳动瓜葛认定存在停滞。”中央财经年夜学法学院传授、中国劳动瓜葛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暗示,不克不及认定劳动瓜葛,超龄劳动者以及用人单元之间就不克不及合用劳动法令,最低工资、最高工时、苏息休假、加班费等轨制就难以合用到超龄劳动者身上,没法保障他们的根基权力。

  同案分歧判环境广泛

  与田新建分歧,江苏省淮安市一家保安公司的王某就要幸运患上多。2019年,淮安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公布十年夜劳动争议典范案例,此中案例三显示,王某到达法定退休春秋时,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保安公司也未明确终止其劳动瓜葛,而是继续用工,故两边劳动瓜葛处于持续状况。据此,法院裁决王某与某保安公司之间一直存在劳动瓜葛。

  记者检索发明,同为跨越法定退休春秋申请认定劳动瓜葛的案件,一部门认定了劳动瓜葛,另有很年夜一部门没有认定劳动瓜葛。这些案件中有一个配合的争议点——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

  兰台状师事件所高档合伙人程阳先容说,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划定,劳动者起头依法享受根基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21条划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春秋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为缺少对于超龄用工劳动瓜葛的明确划定,对于于超龄劳动者,用人单元能否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没有有同一定论,司法实践也会发生分歧的裁判效果。”程阳说。

  “这两个条则之间的冲突是造成实践中一系列不同的主要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阐发道,上述案例中第一个依据的是施行条例的划定,而第二个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的划定。

  王天玉暗示,实际中,不少人到了退休春秋并无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好比一些农夫工、机动就业职员,他们在到达退休春秋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划定,是可以继续创建劳动瓜葛的,但依照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就不克不及再创建劳动瓜葛。

  “一些处所性司法政策创设了特殊劳动瓜葛的划定,比方上海、江苏等,把一些劳动法的规则合用给超龄劳动者,庇护他们的根基权柄。”沈建峰认为,这是一种有利测验考试,实现了对于这一群体的分类庇护。

  设计专门的劳动瓜葛轨制

  对于于实践中同案分歧判的问题,和将来若何规范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元之间的法令瓜葛,从而更好地保障超龄劳动者的正当权柄,受访专家给出了分歧的建议。

  “应先理顺劳动合同法与施行条例中两个划定的瓜葛。”程阳认为,两个划定不存在优先合用的问题,实务中应凭据劳动者的分歧环境择一合用。详细应合用哪一个划定,与劳动者不克不及享受根基养老保险待遇的缘由有关,如果因为用人单元缘由致使劳动者没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则应依据劳动合同律例定,直至劳动者享受根基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劳动合同;若不是用人单元缘由,则应按施行条例划定,到达退休春秋即终止劳动合同。

  王天玉认为,不该让当事人承当这个冲突的“本钱”。为此,他建议,人社部分以及司法部分应在国度层面告竣共鸣,联合出台文件,把纷歧致的内容同一起来,为司法实践提供依据。

  沈建峰认为,应凭据超龄劳动者的特殊环境入行专门的劳动瓜葛轨制设计,形成一种非尺度劳动瓜葛。详细而言,可在根基劳动尺度法的立法进程中,为超龄劳动者等群体入行出格划定,让他们享受需要的劳动法令庇护。他还认为,可以弱化知足享受养老保险前提的劳动者的辞退庇护。在当事人可以经由过程养老保险得到生存保障时,劳动瓜葛对于其生存保障的功能将会降低,再也不必要辞退庇护。如许也能够实现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保险之间瓜葛的均衡。

  王天玉建议,应经由过程点窜法令,冲破劳动瓜葛主体适格的限定,扩展合用范畴。将来,在劳动法典的编辑进程中,或者将斟酌把超龄劳动者等今朝没法合用劳动法令庇护 的劳动者都纳进入来,建构出适宜响应群体的劳动瓜葛形态。

  别的,沈建峰还提示,要理顺社会保险缴纳以及劳动瓜葛存续之间的瓜葛。改革现行法中到达退休春秋就不克不及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轨制划定,在劳动者必要相干社会保险入行保障时,好比工伤保险,要为他们提供响应的缴纳渠道。

  《工人日报》2022年10月13日 07版

关键字:  劳动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超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