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疫发财”又来了?必须从快从重打击药品乱加价行为
半月谈评论员 贾雨田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新十条”,对现有疫情防控举措进行调整,倡导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
举措出台后,尽管已有专家提示不需要“抢药”“囤药”,适度储备抗疫物资即可,但依然有不少群众抱着“买不了吃亏”的心态选择未雨绸缪储备一批退烧药、消毒产品、抗原试剂等。
然而,由于需求量大,不少地方药品纷纷出现涨价情况,布洛芬、连花清瘟等“热门”药品价格水涨船高,个别地方连花清瘟价格甚至达到1盒100多元,远超其市场价数倍。
同时,自测抗原试剂的价格也成为加价“重灾区”。一些网店、外卖平台、药店等售价有高有低,但均出现明显上涨。有报道称,甚至有原本5元左右的单人份抗原试剂加价到56元的情况出现。不少地方还出现了“抗原团长”“药品团长”等,多数售价远贵于市场均价。一些舆论反映,鉴于现在的情况,不少确有需求的群众不能及时购买到所急需的物资,或者只能“忍痛”购买。
应该说,受供需关系紧张、供货物流成本高等因素影响,一些药品价格上涨无可厚非,但依然存在一些人希望借“疫情发财”,用囤积居奇的手段哄抬价格。必须看到,抗疫物品属于应急物资,直接关乎群众的身体健康,更直接影响着社会心态和社会运行的安全稳定,不能等闲视之,必须“应快尽快”规范有关行为,为抗疫物资平稳保供创造良好条件。
针对上述情况的出现,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范售价限度,稳定抗疫物资价格。同时,应及时进行线上、线下摸排,畅通举报措施,对涉嫌“囤积居奇”的从速从快进行处理、及时提醒纠正,情况恶劣者应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更加有力有效地发挥政府在价格机制中的调控作用。
此外,还应根据需求合理调配抗疫物资的使用。对于老人、孩子等群体要及时进行梳理跟踪,确保老幼病残等群体及时得到一定量的抗疫物资,保证困难群体“不掉队”。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和地方已经出台措施及时规范核查相关哄抬物价情况,各地方应及时跟进落实,跟踪动向、摸清苗头,针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排查,防患于未然。当然,打击囤积居奇,更需要进一步扩大物资供应水平,进一步畅通物流渠道、及时了解保障居民实际需求,才能从源头上根治“借疫发财”,真正保证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截图(半月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