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年限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算吗)

2022-11-07 15:04:27 0

缴费年限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算吗)

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公司给员工缴纳了职工社保,其中涉及到员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计算时间是累计还是连续的问题,大部分员工都以为医保必须是连续缴费不能中断,否则退休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且以往缴纳的医保会清零。真的是这样的吗?

一般来说,社保有两个“年限”,一个是“累计缴费年限”,另一个是“连续缴费年限”。

所谓“累计缴费年限”,顾名思义,就是从你开始缴纳社保,到最终停止缴纳社保,一共缴纳了多少年。这其中如果有断缴的情况的话,断缴的年限是会被刨除去的。也就是说,假如你从1999年开始缴社保,缴到2018年底,一共经历了20年,但其中2000年和2001年有两年没有缴社保,那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就应该是20-2=18年。

而“连续缴费年限”,就是你连续缴纳社保时间段的年限,中间只要断了,就要重新计算。还是以上面的例子来看,因为中间有两年没有缴纳社保,所以连续缴纳年限应该是从2002年开始算,到2018年底,一共是17年。

两种年限分别有什么作用和影响呢?

先来看累计缴纳年限:根据现行政策,养老保险需要累计缴满15年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待遇,而医保则需要累计缴费25年才能够在退休后享受待遇。这里的“15年”和“25年”的年限是可以断续缴纳的,总共的缴纳时间达到规定年限了就好。

而连续缴费年限,一般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里对外地户口的人来说比较重要,在一些大城市中对有本地户口的人来说可能没有那么必要。因为很多大城市里规定,落户、买房、买车、孩子上学,甚至孩子高考都要求一定时间的社保连续缴纳年限,比如最近北京在办理落户时,要求社保必须连续缴纳7年,这7年中连1个月都不能断缴!

不过还是提醒大家,即使不涉及到安家落户等事情,社保最好也不要断;只要断了,超过一定期限医保待遇就没法享受了,生病住院就没法报销,甚至万一赶上生孩子,生育的医疗费用也没法正常报销,得不偿失。

以广东省的医保为例:

1、影响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2、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度

参保人每个医保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限额与其连续参保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满72个月以上的,“封顶线”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

3、影响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度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满72个月以上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度“封顶线”分别为1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100万元。

还有小伙伴留言:“辞职后社保停止交费了很多年,现在还可以正常续交吗?”

辞职以后,如果没有及时的将个人社保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那么你首先要考虑的是,将自己原来的社保要从原工作单位的参保机构正常的转移出来。

因为只有正常的转移出来之后,你才能进行续交社保的费用。

如果原来的工作单位还存在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去原工作单位申请社保的转移工作。如果工作单位不存在了,那么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直接查询自己的个人缴费,通过社保部门,只要查询自己的缴费明细。

只要有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的证明,也就是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那就可以从原参保机构将自己的个人社保,正常的转移出来。将社保转移出来之后,可以将这个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保也可以。

也可以转移成为灵活就业的形式,自己来交费参保也是可以的。在转移的过程中,中间断交的年限,可以考虑要不要补交。如果不需要补交,这些年限,那么你可以自愿声明放弃这部分年限,然后把这个相应的放弃声明书,交到社保局,可以进行正常的社保转移了!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补交,如果补交完成以后的话,那么对你的好处就是,社保就会形成一个连续缴费年限,将来办理退休的时候,肯定是有很大的好处的,因为这样你就可以多拿到退休金的待遇。

无论你补交或者不补交这些断交的年限,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是不会改变的。而且社保正常转移出来之后,可以正常的续交。通过单位正常续交或通过个人灵活就业的方式,进行续交都是可以的!

当然,在转移社保的过程中,不但要转移养老保险的累积交费年限,还需要转移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因为我们的这个医疗保险也是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的。

另外,不少朋友工作流动性大,在这里特别介绍关于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几种情况。

1、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

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2、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

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

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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