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下属公司有哪些(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运行稳定恢复,就业民生保障有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于预期。在疫情和严峻的内外部经济形势下,公司直面多重困境,扎实改善公司整体运营环境,稳妥推进公司存量商业地产项目整体去化,稳固零售主业,同时多方位提升公司规范治理,确保公司在严峻形势下的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77.27万元,同比下降77.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6.36万元,同比增加107.90%。其中:公司零售业实现营业收入15,646.83万元,同比下降77.49%,实现净利润-1,595.97万元,同比下降467.28%。公司本期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为:1.本期公司将持有的大连盛发、沈阳星狮、邯郸发兴100%股权及债权转让给关联方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形成部分处置收益,同时改善了公司资产质量与财务状况,有息债务规模与财务费用大幅减少;2.本期公司依据与首宏文创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协议》,收到补偿金导致营业外收入增加。3.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零售业客源减少、为供应商减免租金,导致公司零售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较同期下降。同时,本期公司零售业因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的变化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住宅投资104,446亿元,增长7.6%。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2%,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0.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8.7%。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增长8.7%,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0.8%,办公楼销售额下降5.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11.2%。
2020年,房地产政策层面前松后紧,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期调控目标。上半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中性偏积极,但下半年央行设置“三道红线”分档设定房企有息负债的增速阈值,并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倒逼房企去杠杆、降负债。基于稳财政、稳经济、稳就业的核心诉求,上半年多省市在土地出让环节为市场减压、企业纾困,并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从供、需两端助力市场复苏。下半年伴随着市场过热,杭州、沈阳、西安和宁波等19城政策加码。地方政府为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因城施策更加灵活,但仍坚守“限购”、“限贷”底线,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经营业态、在主要业务所在城市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房地产业当前主要涉及商业地产开发。公司当前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主要为商业地产项目,分布在大连、沈阳和邯郸等二、三线城市,所售产品为写字楼、公寓、商铺等。2020年6月,公司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将公司持有的大连盛发、沈阳星狮、邯郸发兴100%股权及公司对三家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武信投资集团,实现了资金回笼,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有息债务规模与财务费用,改善了公司资产质量与财务状况,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融资途径
■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公司通过出售三家房地产类子公司,实现了资金回笼,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有息债务规模与财务费用,改善了公司资产质量与财务状况,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后期公司房地产业务将在主要聚焦于大连金石谷项目开发的基础上,与其他国内地产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寻求合作开发机会,增强抵御房地产业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寻找市场机会以谋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零售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度,全国实现商品零售总额352,453亿元,同比下降2.3%,按零售业态分,2020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1%,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分别下降9.8%、5.4%和1.4%。2020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17,6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7,590亿元,增长14.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9%;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0.6%、5.8%和16.2%。
2020年,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实体零售业务中百货店、购物中心受到重创,但同时疫情也加速线上线下融合,实体店或主动或被动纷纷选择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等方式拉动销售,以扭转疫情影响下的销售颓势。虽然当前百货零售业态面临较大的转型升级压力与其他业态的冲击,但是百货业在我国发展历史较久,仍然有其竞争优势,但必需转型升级。一方面,商场需要进行物理改造,避免同质化发展,需要展现自身特色;另一方面要加速数字化布局,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全渠道布局;通过新手段,如直播、短视频、微信群、小程序等社交媒体增加消费者互动,激发消费者购物意愿等。
(二)门店基本情况
■
(三)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门店未发生变化。
(四)门店店效信息
■
(五)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线上销售情况
(六)商品采购与存货情况
1、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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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管理政策
(1)存货的计量
①初始成本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②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3、仓储与物流情况
公司商品主要在公司门店储存,无自营大型物流仓储中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
注:大连友谊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熊强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1—004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4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到会7名。
(四)会议由董事长熊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4,417.72万元,负债总额为66,753.88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63,582.84万元;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为17,577.27万元,营业利润为-3,507.5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6.36万元。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14%,每股净资产为1.78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2,109,161.13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633,113,996.4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8,995,164.67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审核批准,具有证券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单位,审计费用64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77.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6.3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23.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3,582.84万元。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而营业收入大于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同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将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经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拟对两笔本金合计22,000万元的存量借款分别进行续期至2021年12月31日,年利率8.6%。
鉴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熊强先生、李剑先生、张波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所属大连友谊商城本店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持续承租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所有的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号7、8、9楼房屋及其附属资产,建筑面积合计6,767.83平方米,期限三年,租金标准为2.25元/平米/天,年租金为5,558,080.39元。
现该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按照原有租赁合同标准承租上述房屋,即:承租友谊集团所有的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号7、8、9楼房屋及其附属资产,建筑面积合计6,767.83平方米,期限三年,租金标准为2.25元/平米/天,年租金为5,558,080.39元。
鉴于:友谊集团副董事长、总裁杜善津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1—00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2、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到会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志朝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1—007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是否能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大连友谊”变更为“*ST友谊”,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改为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79。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 004043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772,709.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63,584.19元,2020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35,828,426.84元。
三、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力争尽快消除公司退市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促进公司平稳运行,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大资产出售
公司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主要为商业地产项目,分布在大连、沈阳和邯郸等二、三线城市,所售产品为写字楼、公寓、商铺等。2020年6月,公司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向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了公司持有的大连盛发置业有限公司、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三家子公司的债权,实现了资金回笼,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有息债务规模与财务费用,改善了公司资产质量与财务状况,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加强公司内部管控,优化管理,降低费用
2020年度,公司在原有治理体系基础上,加强对公司的科学管理,优化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做好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在此基础上,持续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各项成本支出,降低公司各项费用。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3.7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14.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已经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综上,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请示,如获批准,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友谊”变更为“大连友谊”,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股票代码仍为000679。
五、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1—00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自201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建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是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在华的唯一协调和联络机构。
(二)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孙劲松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为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173,240.61万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73,425.81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19;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2.97亿元。
主要服务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刘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8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劲松,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6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拟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2.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1—00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 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六)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方法二,并简化处理,即: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1—010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经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信投资集团”)协商,现拟对两笔本金合计22,000万元的存量借款分别进行续期至2021年12月31日,年利率8.6%。
(二)武信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公司董事李剑先生为武信投资集团董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熊强先生、李剑先生、张波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熊强先生、李剑先生、张波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7号凯旋门广场1栋1层1-1室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7号凯旋门广场1栋1层1-1室
法定代表人:唐武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74904121T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房地产及金融业投资;投资项目策划、投资管理咨询;房地产中介;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25%;长江金控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武汉高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5%;武汉汇海通城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5%;湖北一心商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5%;武汉君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武汉合旭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实际控制人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
武信投资集团原名武汉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由长江金控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武汉高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经过数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为武信投资集团控股股东,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
(三)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关联关系说明
武信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公司董事李剑先生为武信投资集团董事,因此武信投资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五)本次交易对方武信投资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续期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在遵循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按照市场标准确定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该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乙方于2017年6月5日与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信控股”)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向武信控股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8.6%/年,乙方实际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
2、乙方于2018年8月5日与武信控股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向武信控股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8.6%/年,乙方实际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2亿元。
3、前述借款到期后,乙方、武信控股就前述借款签署展期协议。
4、2019年8月5日,甲方、乙方、武信控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武信控股将其对乙方享有的前述债权(本金人民币2.2亿元及其从权利)转让给甲方,甲方成为前述借款的债权人。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前述借款(本金人民币2.2亿元)展期至2021年12月31日,乙方应于展期后的到期日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展期期限内,乙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第二条 除本协议变更约定内容外,其他条款仍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
第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方武信投资集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定经营,经公司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公司拟向武信投资集团续借22,000万元借款。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武信投资集团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发展;
2、该项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成本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三)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1—01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所属大连友谊商城本店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持续承租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所有的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号7、8、9楼房屋及其附属资产,建筑面积合计6,767.83平方米,期限三年,租金标准为2.25元/平米/天,年租金为5,558,080.39元。
现该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按照原有租赁合同标准承租上述房屋,即:承租友谊集团所有的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号7、8、9楼房屋及其附属资产,建筑面积合计6,767.83平方米,期限三年,租金标准为2.25元/平米/天,年租金为5,558,080.39元。
(二)鉴于友谊集团副董事长、总裁杜善津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1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1号
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1号
法定代表人:田益群
注册资本:17,740.7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23974934
经营范围:商业贸易、酒店;免税商品、物资经销、服务业、为旅游项目开发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房屋开发、仓储、保税(以上只限有许可证的下属企业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大连嘉威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嘉威德投资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
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大连海轮服务公司。1988年更名为大连对外供应公司,1992年经市第一商业局批准组建大连友谊集团公司,1993年经大连市体改委批准,大连友谊集团公司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2006年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2005]116号文件批准,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大连联合创业担保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股权历经几次变更,截止目前大连嘉威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嘉威德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嘉威德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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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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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关系说明
友谊集团副董事长、总裁杜善津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友谊集团为关联人。
(五)本次交易对方友谊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城本店
1、租赁区域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号7、8、9楼三层楼及其附属资产,建筑面积合计6,767.83平方米,其中7楼为2,263.61平方米(包括A区、C区),8楼为2,263.60平方米(包括A区、C区),9楼为2,240.62平方米。
2、租赁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3、收费标准与缴纳方式
(1)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标准为2.25元/平米/天,年租金为5,558,080.39元。(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伍万捌仟零捌拾元叁角玖分)
(2)乙方需按季缴纳,应于每季初十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租金。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当季应付租金0.021%的滞纳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向友谊集团继续租赁部分房产,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零售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本次交易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执行市场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方友谊集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向关联法人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其所有的部分房屋,旨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之一零售百货业的持续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房屋租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经营,有助于稳定公司业绩,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2、本次关联交易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三)《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1—012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董事会根据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 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4月1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五)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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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14日9:00――15:30
(三)登记地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802712
联系传真:0411-82802712
联系人:杨浩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0679”
2、投票简称为“友谊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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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9 证券简称:*ST友谊 公告编号:202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