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与刘热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第二次开庭 刘热曦到庭
2022-11-22 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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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1月22日电 (记者 胡耀杰)11月22日下战书,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二审第二次公然开庭审理上诉人刘热曦(曾经用名刘鑫)与被上诉人江歌的母亲江秋莲生命权纠纷案,上诉人刘热曦及其委托诉讼代办署理人到庭加入诉讼。
青岛市中院二审第二次公然开庭审理上诉人刘热曦与被上诉人江歌的母亲江秋莲生命权纠纷案。 胡耀杰 摄2022年2月16日该案二审第一次开庭后,上诉人刘热曦又向法院弥补提交了部门证据,合议庭依法恢复法庭查询拜访,上诉人刘热曦及其委托诉讼代办署理人到庭入行举证报告,被上诉人江秋莲及其委托诉讼代办署理人未出庭。
上诉人刘热曦及其委托诉讼代办署理人到庭入行举证报告,被上诉人江秋莲及其委托诉讼代办署理人未出庭。 吕佼 摄庭审竣事后,合议庭颁布发表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平易近法院对于该案作出一审讯决:刘热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丧失496000元人平易近币及精力损害安抚金200000元人平易近币。上诉人刘热曦不平一审讯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哀求打消一审讯决,将案件发还重审或者改判驳归江秋莲的全数诉讼哀求。
庭审现场。 吕佼 摄2022年2月16日,该案二审第一次开庭,庭审延续近4个小时后,合议庭颁布发表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