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赴公安机关(范冰冰为何至今未发声明阴阳合同问题)
- 范冰冰为何至今未发声明阴阳合同问题
- 范冰冰这次被罚款的同时会做坐牢吗
- 地税局查范冰冰的进展情况
范冰冰为何至今未发声明阴阳合同问题
近半个月来,媒体多次拨打范冰冰工作室核心人物之一穆晓光的电话,对方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以3亿元年收入登上福布斯中国明星收入榜榜首的范冰冰曾风光无限,曝光率十足,如今“阴阳合同”事件两个多月过去,她却几乎“沉水”,那个风头无两的“范爷”,跑哪儿去了?
无锡警方介入调查后 范冰冰方面一直未发声
暑期,电影市场仍然热闹,电视剧《延禧攻略》成为热议话题。对“吃瓜群众”而言,只要有好戏,对影视的热情一切如常。
但这个夏天,这些“热浪”与范冰冰再无关联,她的状态就像名字一样如水如冰,沉潜不语,没有任何公开消息,不见任何公开场合。
5月28日,崔永元公开影视明星税务问题,业内人士曝光这是行业深潜的阴阳合同问题,范冰冰也被舆论裹挟其中;
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对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经每经记者日前向相关权威消息人士求证,此事已有最新进展,由税务机关的调查,演变为警方介入调查范冰冰相关案件。
这样一个实质性的变化发展,到底说明了什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付忠文告诉媒体,从法律流程上讲,原则上,税务局对税务问题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予以罚款、警告,如果涉嫌逃税罪,则由公安的经侦支队侦查。
“现在警方介入,一是可能有人去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内容符合立案标准,公安机关直接介入调查了。二是税务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偷税漏税情节严重的证据,把已经调查的事实,移交公安机关。但值得注意的是,立案、调查均不等于犯罪,一切有待相关部门的权威披露。”
根据知名前媒体人罗昌平7月26日在认证加V的新浪微博上公开披露,“7月初,因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某上市公司财务人员及范冰冰公司一法人代表、一财务主管、一行政助理已被警方采取司法强制措施。近日案情再次突破,范的一名经纪人泥足其中,目前范冰冰本人在北京家中。”
希望法律能查清楚。
范冰冰这次被罚款的同时会做坐牢吗
第一,范冰冰这是逃税行为属于首次逃税行为,首次被行政机关处罚。第二,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规定,如果范冰冰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综上所述,如果范冰冰有自己的代理律师的话,那么范冰冰坐牢的可能性会很小。
地税局查范冰冰的进展情况
范冰冰逃税案件已经查清,2018年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2018年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
2018年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扩展资料:
范冰冰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极度拜金主义、无视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广大人民群众感到极为愤慨和忧虑。如同范冰冰一样的一批明星,偷逃税,极度拜金主义、无视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的行为,还没有查处,很难收到“杀鸡给猴”看的警示他人的教育效果。
苍蝇老虎一起打。一群明星、演员长期搞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除开税务部门“当睁眼瞎”或“保护伞”外,其他相关的国家主管部门腐败分子不仅不作为,甚至同流合污;导致范冰冰类人物如同雨后春笋。
亡羊补牢,不仅仅是税务部门的事情,国家相关的主管部门诸如精神文明部门、演员协会等等也责无旁贷,反腐是一场永恒的“人民战争”, 举报税务违法案件也应该脱离不开人民。对有功之臣,税务部门和相关部门不仅要给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还要对举报人的人身攻击行为,保护举报人,取信于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范冰冰偷逃税给谁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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